快评丨“好意搭乘”部分免责,要落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

民法典生效后,好意搭载部分免责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文,有利于推动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但是制度的落地,需要法官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保障好意搭载他人的司机的利益。

责任编辑:陈斌

(IC photo/图)

2021年2月,四川巴中一名货车司机贾先生搭载何女士,途中出车祸,何女士受伤骨折,造成10级伤残。何女士将贾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而贾先生一方认为,他搭载何女士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是“好意搭载”,依法应该减轻赔偿责任。而此前他已经与何女士的丈夫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了医药费以及45000元残疾补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此事故赔偿已经处理完毕。

此案具体情形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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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阿柴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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