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变国事”: 首份家庭教育令发出,“依法带娃”照进现实

彭星已有12年工作经验,但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让孩子从七岁半开始独自生活的情况,摆在她面前的问题是:“该如何保护这个案件里的孩子?”

部分自觉对孩子疏于管教的家长,甚至流露出触犯法律的担忧:下一个收到“教育令”的,会不会是自己?

“家庭教育促进法从第一稿到出台,很多惩戒性的措施已经做了淡化。但我们也希望通过‘教育令’‘指导令’让家长意识到,如果家庭教育没做好,国家是要管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月13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吴筱羽

2022年1月6日,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天心区人民法院/图)

2022年1月6日,湖南高院发布了一段视频。一位流着泪的母亲,从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手中接过一份名为“家庭教育令”的裁定。这位母亲被要求,在未来一年的时间里,每周至少与女儿学校的老师联系一次,并且不能让女儿单独与保姆居住。

这是中国首份家庭教育令(以下简称“教育令”)。此时,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生效刚刚过去五天,中国家长们意识到,“依法带娃”已然照进现实。部分自觉对孩子疏于管教的家长,甚至流露出对触犯法律的担忧:下一个收到“教育令”的,会不会是自己?

天心法院乐见“教育令”引发的关注,该院院长周丹在一档电视采访中提到这份教育令肩负的三个职能:规范、警示和宣示。“把‘教育令’当成一面镜子,全国的父母都可以照一照。”

在此之前,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试点和落地已在一些省市悄然进行。2021年10月,在一起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的案件中,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就向女方家长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以下简称“指导令”),并派出家庭教育指导师,建立跟踪回访档案。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当日,一名未成年罪犯的父亲收到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令”,被要求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包括“如何帮助未成年子女重新认识自我并尽快改正错误”。

更多亟需讨论的问题一一显现。不遵守裁定,该怎么办?这个立法过程中未解决的问题,曾被一些学者视为遗憾。“教育令”裁定的是,可能“予以训诫、罚款、拘留”,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教育令”和“指导令”的期限也没有统一标准,“教育令”暂定为一年,而在发布了三份“指导令”的叙永县,当地妇联副主席尧冰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通过指导站综合评估后,效果好,就可以终结。”

“家庭教育促进法从第一稿到出台,很多惩戒性的措施已经做了淡化。但我们也希望通过‘教育令’‘指导令’让家长意识到,如果家庭教育没做好,国家是要管的。”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边玉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首份“教育令”背后

天心法院发出的“教育令”,是一份民事判决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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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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