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平等保护所有家暴受害者丨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2年5月19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恺辰

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来自对方持续的侵害,都有权利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民视觉/图)

广西一男子因为不堪忍受妻子的骚扰和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得到法院支持。这一消息一经发布,就成为网络热点。

据《人民法院报》官方账号消息,广西北海市的李先生称与妻子长期感情不和,妻子经常骚扰、跟踪他并有偏激行为,且曾在烦扰过程中将他咬成轻微伤。李先生已不能忍受并非常担忧自己的人身安全,于2022年4月22日向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认为,李先生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当天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李先生妻子申请复议,也被法院驳回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知了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