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治国理政纪事丨有为监管托举有效市场

站在新起点上,中国正朝着加快完善与建设国内统一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的目标不断迈进。

“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这样强调。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    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

作为政府权力重塑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的市场监管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科学高效的“大监管”激发释放“大市场”活力,使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得益彰,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近十年来,市场监管由事后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关口前移提升监管效能;通过调整政府机构成立市场监管总局,形成大市场、大监管格局;逐步理顺市场监管队伍和监管链条,实现“一支队伍管市场”;以有效市场监管促营商环境改善,助力培育高质量的活跃市场主体,近10年中国净增1亿户市场主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市场监管理念、思路、方式的一系列重大变革和生动实践,大幅提升了我国的市场监管效能,支撑着中国经济社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要求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一体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

站在新起点上,中国正朝着加快完善与建设国内统一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的目标不断迈进。

重塑市场秩序 激发市场活力

“便携式”、24小时证照“不离身”“免申即享”“即认即享”……近十年来,围绕百姓经商创业的难点痛点,我国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目前,我国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已经压缩到4个工作日以内。“免证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以“减证”促“简政”,降低了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与“简政放权”同步推进的,是“放管结合”。近年来,我国将政府监管工作的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向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质量安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真正实现“宽进严管”。

创新理念方式,做实事中监管。2021年7月,全国有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这项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综合性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等问题。通过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创新,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跟得上、接得住,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与维护市场秩序之间的动态平衡。

实施年检验照改年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创新了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建成并广泛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成为企业、社会和政府部门不可或缺的“一张网”。

如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威力日益显现,失信联合惩戒成效更加明显。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开创了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一网归集、三方服务”——归集了全国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审批信息、企业受到各种处罚的信息。这张企业“光荣榜”,有力促进企业依法治理,实现联合惩戒、促进社会共治。

重塑权责机构,提升监管效能。放心的消费环境、优越的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市场公平竞争……这些老百姓日常生活的热点问题,需要统一的机构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2018年4月,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总局挂牌成立,大市场、大监管的格局形成。原工商、质检、食药监、商标专利、价格执法、反垄断的职能合并到一起,减少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效能。凡是大市场监管能管到的,需要到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全部归到一个清单上来。

从机构整合到系统融合,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不仅实现多局合一、多职能合一,更实现多责任合一,形成了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的大监管,“一支队伍管市场”开启了市场监管新时代。

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三地联查“瘦身电缆”案、五地配合总局查处食用油掺杂掺假系列案、河南三级联动查获假冒伪劣水泥案……针对重大案件链条长、涉及面广、违法行为复杂隐蔽等特点,市场监管部门发挥五级贯通优势,上下同频共振,凝聚了部门协同合力。

科学化、规范化的队伍融合,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工作,同时为提高综合治理能力、科学规范的执法能力和组织保障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发挥监管实效,培育市场良壤。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监管的重点任务之首。营商环境是否优化,是评估市场监管效能的一个重要维度,对“大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显得尤为重要。

统计显示,全国日均新设企业由2013年商事制度改革前的0.69万户持续增长至2021年的2.48万户。近年来,中国市场主体活跃度总体稳定在70%左右,年均净增长超过1000万户。

尽管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受益于“六稳”“六保”政策的有力实施和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2021年我国各类市场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市场主体数量历史性跃上1.5亿户,其中企业数量达到4800万户,成为支撑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重要基础。

今年3月起,《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了积极的政策信号。条例施行首月,迎来稳增长“成绩单”——3月份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95万户,同比增长19.3%,其中企业83.5万家、同比增长8.9%,个体工商户210.3万户、同比增长24.2%。

2021年6月9日,消费者在河北省邯郸市一家超市选购饮品 李昊摄/本刊

支撑产业升级 充实高质量内涵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提高市场监管科技创新水平,更有助于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用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

近十年来,我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定不移地建设质量强国,提高质量供给水平,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责任制,完善质量考核激励机制,逐步构建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走出了中国特色质量发展之路,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管理体系帮扶,助推产业升级。我国坚持“质量为先”,将质量突破作为中国产业由大变强的关键予以重点推进,引导产业把转型升级的立足点真正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我国建立实施了中国质量奖制度,不断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引导广大企业和组织不断提升质量。尤其是重点帮助小微企业建立符合行业发展和满足自身需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

自2020年10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广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各地共出台265项激励政策,累计为9万余家企业免费培训37.4万人次,127家认证机构为36个行业的5639家小微企业实施了精准帮扶。95.88%的企业反映质量意识、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明显提升。

随后的一年时间里,通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我国累计为4.2万家企业14.5万名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梳理出10个行业小微企业的30个“质量痛点”,制定小微企业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在全国17个省份30个行业1118家企业实施精准帮扶。

针对中小企业质量基础能力薄弱、质量水平有待提高的堵点、痛点,我国深入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质量技术手段开展质量诊断、质量攻关等“滴灌”服务,支撑引领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帮助一大批中小企业降低技术准入门槛,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增强品牌效应,正成为中小微企业与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2021年,探索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质量技术帮扶的衔接互动,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面向2900多个产业聚集区、6万多家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助企提升工业产值62.7亿多元。

工业质量监管,迈向制造强国。作为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质量雷达”,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有助于发现问题产品,提升监管效率。从2014年起,我国开始对外发布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测算结果。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质量安全追溯、专项整治、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担保、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处理、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监督抽验等制度日益健全。持续强化棉花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推动2021年度新疆棉花质量大幅提升。

201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首次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作为“发展质量效益改善”指标纳入其中,实现了宏观质量水平评价指标在统计公报中零的突破。

截至2021年底,我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5年达到93%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连续5年控制在12.2%以下,处于历史最好水平。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重大装备质量可靠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数据显示,近5年来,针对26大类1.86万种工业产品,我国全面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国家监督抽查112279家企业生产经营的120062批次产品。17大类103种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科技创新监管,全过程保障民生。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强化“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健全和完善对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

下一步,市场监管系统将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需求,加强新技术研发、新产品研制、新模式创建,创新丰富和综合运用监管工具。推进研究未知有害物的发掘与甄别检测技术、真实性鉴别及溯源技术、特殊食品及新技术食品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等,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数、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等。实现食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突破,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坚持严字当头 确保百姓放心

今年4月,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促进消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市场监管部门是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也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近年来,结合新的消费领域、消费模式、消费热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国持续畅通消费者维权诉求渠道,建设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2022 年 3 月 14 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辖区一家儿童用品店进行儿童玩具合格检查 梁子栋摄 / 本刊

重拳惩违,市场监管“长牙齿”。近十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及网络交易、格式合同、食品药品等领域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加大消费投诉处理力度,查处和受理了大量消费侵权、维权案件。

北京查办假冒全聚德烤鸭案、新疆哈密查办假冒白酒案、江苏无锡查办未经检验检疫冻品系列案、湖南株洲查办跨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江西樟树查办“瘦肉精”牛肉案……以“小切口”贴近“大民生”,案件的查处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市场监管“牙齿”更坚硬、更有力。

2013年至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超过168万件,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近7万件。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此后,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食品抽检实现4批次/千人的目标,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坚守安全底线必须严字当头,问题导向、精准施策。2018年长春长生公司疫苗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并及时部署严厉查处。这一事件的查办,促成了疫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疫苗管理法的出台。

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领域,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一些消费者的烦心事、闹心事得以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正逐步遏制。

机制维权,保障消费者“后悔权”。构建消费维权保障机制,是促进消费的有效手段,是助力经济平稳增长的有力武器。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先后推出“赔偿垫付、异地退货、厂商一体、金融助力”等创新举措,全国有26省区市全域部署;309个城市56万家实体店参与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2822万余件,退款金额34亿元。鼓励引导3.3万家大型零售商超、2.1万家品牌连锁企业、7840家行业龙头企业、1119家景区实体店自愿承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促使商家诚信经营、提升产品质量,让消费者行使线下购物“后悔权”,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产生,较好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慢问题。

随着消费规模的逐渐扩大以及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模式的蓬勃发展,网络交易消费维权成为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

2013年至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购投诉案件增加了约25倍。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多年开展“网剑行动”等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落实平台责任,整治网络交易领域假冒伪劣、刷单炒信、价格陷阱、强制搭售、“大数据杀熟”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促进了网络交易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环境,打造共治新格局。市场监管部门将放心消费创建作为持续改善消费环境重要抓手,发挥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机制作用,推动逐步构建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协作为一体的消费环境共治新格局。

目前,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已有8.7万家重点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城市覆盖率已达94.1%,直接解决消费纠纷158万件,推动10.2%的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与传统方式相比,ODR机制处理时长缩短7天,和解成功率高出16个百分点。

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整合优化12315工作体系,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消费维权效能明显提升。2021年,通过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381.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5亿元。

2022年1月1日,全国12315移动工作平台正式上线,为国家、省、市、县、所五级提供高效、安全的移动办公平台,实现了12315办理向移动端延伸,切实提升12315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群众。

网络编辑: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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