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何家弘:“一点一点,让愿意按照法治精神做事的人越来越多”

中国确实有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在的社会氛围,和英美、欧陆都不一样,有些东西可以学,有些确实不合适,不一定都要搬过来。但是究竟什么是符合中国的,我觉得也不应该把它作为一个借口,人类社会发展还是有共性的,我们要有中国特色,但也不要对其他的(法治文化)都排斥拒绝,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责任编辑:李慕琰

证据法学家何家弘。 (受访者供图/图)

郭欣阳第一次见到何家弘是在2005年。

那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招生的面试环节,听到郭欣阳流畅的英语口语,原本靠在座椅上的何家弘,突然下意识直起身子,将双手合拢在桌前,专注听完了她的面试。

郭欣阳后来成为了何家弘的博士。这并不容易,许多在她看来十分优秀的同侪,多年都没考上。郭欣阳本科和硕士毕业于河北一所普通高校,在动辄讲究第一学历的学术选拔机制中不算突出。

“虽然是在21世纪初,但我听说很多学生关系特别深厚,或者给老师送了特别贵重的礼,才能读上博士。何老师当时也是泰斗式的人物,但我真是一分钱没花。”后来她才知道打动何家弘的钥匙或许就是英语,“他的研究经常需要看外国文献”。

郭欣阳现在是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她认为对何家弘的学术评价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期他担当的是西法引介的桥梁作用——这是时代赋予那一代学者的使命,而到了21世纪,何家弘的关怀则更加本土,关注的更多是中国社会涌现的问题和热点案件。

但她认为何家弘多年来不变的内核,就是对法治精神的传递——随着职务、人生阶段和人生角色的变化,做事的形式略有不同,但初衷都是一致的。“我们只能一点一点,让愿意按照法治精神做事的人越来越多。”何家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要写出中国刑事司法秩序现状下的真实情况”

南方周末:1990年代,你写作了一系列犯罪悬疑小说,成为第一位加入中国作协的法学家,作品在海外的反响也很大。那时你想在中国普及法治理念,而文学是最能影响人思维习惯的。这是你写小说的初衷吗?

何家弘:其实最开始写小说,倒没有说是为了中国的法治,主要是为了圆年轻时的梦,我下乡时很想写小说,后来因为爱情的力量考大学,文学梦就扔了。后来从美国留学回来,突然觉得连续15年学习法律,从本科到美国读博士,压力还挺大的,学法律相对也比较枯燥,就觉得喘口气,写小说吧。

但是后来,我觉得法治是一种法的精神演化成行为习惯,不是说你知道法律有什么规定就法治了。这不容易,需要几十年不断熏陶,才能改变人的行为模式。这需要文化氛围,文学是一个很好的影响人的行为、社会文化环境的因素。

南方周末:为什么会选择写侦探推理小说?

何家弘:那是1994年,有老同学找来一个书商,他说中国没有好的侦探推理小说,他们想做。他们说你是专业的(犯罪侦查学研究人员),原来在北大荒也写过小说,虽然没出版,那是不是可以写点推理小说。我原来也受福尔摩斯影响,就开始构思,把我原来写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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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有晴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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