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单买房的年轻人

这可能是新一代人的“过家家”,它不再以家庭为单位,而是以什么人能够让自己快乐为标准。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周建平

对大多数在北上广深打工的年轻人而言,在大城市独立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绝非易事,即便勉强凑够了首付,今后数十年偿还高昂的月供也是不小的负担。

与此同时,结婚率在逐年下降,以夫妻为单位的传统购房组合随之减少。

由此,涌现出一种新形式的购房组合——未婚伴侣或朋友。

这种转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年轻人婚恋和家庭观念的变化:一起买房、生活的人,不再局限于血缘或法律意义上的“家人”,也可以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或恋人。

但毕竟“人心不可测”,如何保障这种新型合伙关系中双方的权益?

他们寻求法律途径,通过签署详细的购房协议为自己规避风险。在他们看来,相比婚姻中情感、生育、孩子等难以划分的因素,这种新的关系界定起来更加自由和科学。

正如90后女生小夏所说,这可能是新一代人的“过家家”,它不再以家庭为单位,而是以什么人能够让自己快乐为标准。

北京西大望路通惠河畔,SOHO现代城小区楼盘的居民楼群

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丁雅清及其团队从2017年起为非婚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至今已经为上百对客户进行了非婚共购房产咨询和纠纷处理等服务。

据丁雅清介绍,她接手的案件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当事人比较有风险防范意识的,在买房之前就来做法律咨询,这种情况通过协议的方式就能解决;另一类是双方已经闹翻且在买房时没有签协议的,处理起来就相对复杂。

“接手这类案件时,我都会先问清楚双方为什么要一起买房、为什么用某一方的名字、首付的来源和付款比例、还贷比例、房子以后的用途等基本信息。大部分人来找我,其实只想签一个购房协议,把房子的情况交待清楚。但我作为律师,会提示他们考虑不普遍但可能发生的情况,比如因某一方突然离世而造成的纠纷,因为我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有些我会直接建议他们制定遗嘱或者在协议中有针对性地设计条款,完成他们的想法。”

丁雅清和她的团队在分析过往案例时发现,在已经判决的案例中,存在签订了购房协议也不被法院认可的情况,比如规避限购政策、事实上的权利方并不实际使用房产等。“即便如此,因为市场很迫切,有人确实有这个需求,所以我们一直在做这个业务。我们会根据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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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有晴 校对:赵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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