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迷雾,数据“二十条”如何搭建基础制度?

公共数据可以在保证个人隐私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向社会提供。

数据“二十条”明确了“三权”分置数据产权制度,即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但并未提及数据的所有权。

当前市场交易规则的矛盾在于,开放数据面对的是已知的风险成本和未知的收益回报,“很多企业干脆就不碰了”。

(本文首发于2023年1月19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张玥

中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正在建成。图文无关。(视觉中国/图)

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技术、劳动力、资本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但数据要素流通却始终障碍重重。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被业内称为数据“二十条”,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共同构成数据要素产业的“基石性”文件。

数据“二十条”明确提出了数据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通与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和数据要素治理制度。

“这个圈子不大,每次政策发布,圈子里就会迎来新朋友。”张瑶说。他是数据交易网创始人,数据交易网创办于2021年,作为一家垂直领域的媒体,张瑶对数据产业近两年的发展有着直观感受,“数据供需方通常比较低调,数据交易所、律所、隐私计算、数据服务商比较活跃。”

对于参与各方而言,数据“二十条”使有的问题探索多年终于得以确认,也有问题依然待解。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创办数据宝前,汤寒林在上海创办了一家企业,做搜索引擎和精准营销,由于长期与数据打交道,他深谙各类数据价值。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从事公共数据代运营服务,也是华东江苏数据交易所的运营方。

“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和公共数据中,公共数据价值最高。”汤寒林坚信这一判断,因为个人数据开发成本高、投资回报率低,企业数据难以覆盖全域且自身缺少开放动力,而公共数据规模大、覆盖面广,更易满足市场需求。

公共数据,通常指国家机关、公共管理及服务机构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获取、采集、处理、生产、存储的数据资源。

2015年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以政务数据的公开共享,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数据开放。

2012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2021年,上海市国资委首次试点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化,将数据资产纳入国资保值增值考核。

汤寒林将政府公共数据代运营作为数据宝的核心业务。“代”字意味着,数据宝是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运营公共数据,公共数据的持有人依然是政府部门。

撬动政务数据最难的是取得政府部门的信任,“数据安全”是头等大事。“很多人理解的‘数据安全’只是保护个人隐私,但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数据主权安全。”

意识到这一点,汤寒林做了一个不同的决定。同期,大部分有能力的数据运营企业的融资方或多或少有外资背景,但汤寒林只选择了有国资背景的融资方。

汤寒林给政府部门的解决方案是,通过模型类和核验类的数据产品实现公共数据开放,不直接接触数据,源数据仍留在相关部委的数据库。

以核验类产品为例,数据需求方无法获得源数据,只需获得用户授权,便可核验授权信息,通过校验结果来辨别真伪。

目前,已有多地通过构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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