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保群 | 谁动了周作人的《初恋》?
《雨天的书》中《初恋》文本明显优胜于《晨报副刊》,周作人为什么又要在《谈虎集》和《知堂文集》中把它改回去呢?
责任编辑:刘小磊
周作人。
自从发现新出版的周作人文集多有与原本龃龉不合之处,我便强制自己改变了在选版本上喜新厌旧的毛病(大家不也是常说“后出转精”么?),找来民国时出版的周作人文集的PDF文本,从《自己的园地》开始,与新印诸本对照着,准备一直看到《立春之前》,算是第一次规规矩矩、一字不遗地读上一遍知堂(当然只是自己喜欢的那部分)。这样读书是有些麻烦,但也自有它的意外收获,就是发现了不少有趣的看点,增加了不少知识。举例来说:如果没有新版把“应了力量”改为“用了力量”,我就不会知道浙江人还有“应了”这一方言,如果没有新版把“厨司”改为“祭司”,我也不会把婚庆公司的源头追查到北宋去。当然这都是些鸡零狗碎的夜航船上的“学问”,但有时也不尽然,比如下面要谈的这一桩小小的疑案。
读完《自己的园地》之后,下一本就是《雨天的书》。在现在通行的自编文集中,《初恋》就初见于此。作为周作人早期散文的名篇,我曾经读过,但认真地读却是第一次,于是发现在新出版的《雨天的书》中所看到的《初恋》,已经不是民国版的本来面貌了。让我从北新书局出版的《雨天的书》中摘录其中一段如下:
……有一天晚上,宋姨太太忽然又发表对于姚姓的憎恨,末了说道,
“阿三那小东西,也不是好货,将来总要流落到拱辰桥去做婊子的。”
我不很明白做婊子这些是什么事情,但当时听了心里想道,
“她如果真是流落做了,我必定去救她出来。”
大半年的光阴这样的消费过了。……
《雨天的书》中的一段。
这里的“阿三”,是作者暗恋着的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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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