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内强奸”被羁押285天,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

司法实务中,婚姻关系稳定存续的夫妻之间,婚内强奸通常不成立。在该案发生的一个月前,女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上诉被驳回。

代理律师认为,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男方被羁押285天,符合国家赔偿条件。此外,还计划追加50万至100万元的赔偿金额,主要是羁押期间协议离婚并过户房产,以及因羁押导致的孩子抚养费用、家庭债务等间接损失。

责任编辑:谭畅

尹某被羁押期间,双方协议离婚。视觉中国图

尹某被羁押期间,双方协议离婚。视觉中国图

近日,备受关注的河南濮阳“婚内强奸案”再迎新进展。据媒体报道,涉案男子尹某已经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支付国家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3万余元。

2025年6月6日,尹某的代理律师王艳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涉及房产纠纷问题,计划追加赔偿金额。

尹某今年40岁,他被指控于2023年7月,在家里的卧室强奸了妻子武某,因为其婚内背景,此案引发外界关注。2024年5月,在被羁押285天之后,尹某被取保候审;当年7月,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目前,双方已经正式离婚。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尹某前妻武某公开称,两人曾长期分居,并且遭到男方家暴,但是尹某均予以否认。

女方曾提起离婚诉讼

尹某是濮阳县徐镇镇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职业为大卡车司机。2012年,经人介绍,28岁的尹某与邻镇22岁的女子武某相亲认识,两人很快确认恋爱关系,并于次年5月举行了婚礼。“给了10万彩礼,当时算是不少了。”尹某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2015年,由其父母出资32万元,全款在县城给小夫妻购置一套房产。

婚后,两人相继诞下3个儿女,大女儿出生于2016年,儿子出生于2018年,小女儿出生于2022年。不过,夫妻感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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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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