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090730)

由于金融危机使民营企业遭受沉重打击,浙江绍兴市政府有关方面正酝酿“将对国有企业监管的有效办法逐步引入民营企业”,等等。

责任编辑:史哲

评审:曹林 马少华

No.1 民企不能承受“国企化”之重

《东方早报》,7月28日,作者:林治源

(原文摘编)由于金融危机使民营企业遭受沉重打击,浙江绍兴市政府有关方面正酝酿“将对国有企业监管的有效办法逐步引入民营企业”,等等。

由于,拟议安排人员为退休未退职的干部以及年轻干部,这似有借机分流,扩权之嫌。

因为民企和政府之间不存在财务性的契约关系,民企需要做的是在合法的经商环境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果风险过大经营方向失误,那最终结果也应该由民企独立承担。目前尚没有证据证明政府的介入会优化民企的决策与经营效率。反而恰恰是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投入部分通过受到国家扶持的国企之手进入了房市和股市。如果按照部分官员所说,民企不当的经营与投资行为可以因为受到政府监管而得到纠正,那么国企的经营效率应该远过于民企了,而且部分财政刺激也不应该流入房市股市,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因此,对大部分与政府距离较远的企业,政府则没有必要硬性插手。

另外,不能不看到的是,部分民营企业之所以过于依赖政府,其实是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作用的结果。众所周知,民营金融长期难以发展壮大,给很多急需资金输血的民营企业造成了很大困境,这一方面推动了高利率地下钱庄的兴盛;另一方面,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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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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