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有人管了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网游一旦上网,完全由文化部管理;未经审批擅自上网的网游,由文化部负责处理。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三定”规定》。《“三定”规定》印 发 后,三个部门在执行中对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等条文出现了不同的理解。为进一步理顺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日前,中央编办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的通知》(中 央编办发〔2009〕35号)。

根据《通知》第二条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网络游戏的网 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前置审批”是指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一 旦上网,完全由文化部管理。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文化部应允许上网,不再重复审查,并在管理中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 网络游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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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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