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协主席:不宜将黄色作为色情代名词

如果‘黄色’代表色情是国际惯例,为了与国际‘接轨’,我们倒也无话可说,问题是这并非国际共识。

到宾馆抓卖淫嫖娼,我们习惯地称为“扫黄”,一些涉及色情的小说,被称之为“黄色小说”……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黄色成了色情、淫秽的代名词。

《环球时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主席王全书在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大会发言时建议,中国最不宜将“黄色”作为色情、低俗淫秽的代名词,建议 将“扫黄”改为“扫秽”或“扫色”。

王全书在担任河南省委副书记期间,其中一项重要工作 就是担任全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

王全书说,华夏儿女称自己为“炎黄子孙”;黄河 是我们的母亲河,人们常用“金光大道”“金色年华”“黄灿灿的颜色”等寓意光明、美好;中国人把好日子叫“黄道吉日”,把勤勤恳恳的人赞誉为“老黄牛”, 把艺术杰作称为“黄钟大吕”;中国人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代表性最强的“黄种人”……

“如果‘黄色’代表色情是国际惯例,为了与国际‘接轨’,我们倒也无话可说,问题是这并非国际共识。”王全书说,中国人大可不必自己给自己戴上被严重扭曲了内涵的“黄帽子”。

王全书说,在中国公众话语中,应当摒弃用黄色特指色情、淫秽。建议把“扫黄”改为“扫秽”或“扫色”。既可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准确性,又还原了黄色的本来意义,一举多得,情理通顺。

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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