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审议 依法刑拘后放人拟不赔偿

采取拘留措施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规定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刑事拘留后撤销案件放人的情况,到底是否应给予国家赔偿,成为国家赔偿法修改中一个难题。

据中新社报道,4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提请第四次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改草案,针对上述难题给出解决方案:对于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后放人的情形,不会给予国家赔偿。

相对此前的三审草案,这是一个较大的变化。

三审:拘留造成损害 赔偿引争议

2009年10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国家赔偿法修改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三审草案曾提出,“国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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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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