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息条例草案删除禁止人肉搜索条款

今年4月份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在修正后人肉搜索个人资料变为合法

7月26日,《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该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原先因被认为是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而广受关注的条款已被删除。

目前该条款已被修改为“金融、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亿元、物业、房产中介等掌握公众信息的单位,不得将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给他人”。

5月初提请浙江省人大审议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第39条对“网上公开个人信息”特别作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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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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