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侦耳目

因贩卖淫秽出版物而获刑的袁连芳,在入狱后成为了警方的线人,并被指两次参与伪造证据。袁因此“立功”减刑,却致无辜者入狱。用入狱的犯人作为线人,已是国内刑事侦查中公开的秘密。其行动如何纳入有效的法律监管?是否会有滥用的可能?袁连芳的故事或可镜鉴。

责任编辑:杨继斌 实习生 徐丽 沈颖

因贩卖淫秽出版物而获刑的袁连芳,在入狱后成为了警方的线人,并被指两次参与伪造证据。袁因此“立功”减刑,却致无辜者入狱。

用入狱的犯人作为线人,已是国内刑事侦查中公开的秘密。其行动如何纳入有效的法律监管?是否会有滥用的可能?袁连芳的故事或可镜鉴。

袁连芳已过早地衰老了。年初的一场中风,让49岁的他几乎丧失咀嚼能力。一碗馄饨,需要他人喂入口中,袁仰起脖子,让馄饨顺着食道滑落。

2001年至今的10年间,袁连芳的特殊身份从未示人——直到两起他参与作证的命案,相继遭遇被告人喊冤,公众才开始审视两起案件中的诸多巧合:袁在服刑期间,先后现身浙江、河南的看守所,均以同监犯人的身份促成他人作有罪供述,并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做出证人证言,且屡次获得减刑。

袁的身份,正是警方通称的“特情”,即警方线人。而袁这类在看守所内的特情,官方表述称之为“狱侦耳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了解到,袁连芳的多次现身,不过是中国狱内侦查制度中的寻常一幕,如杭州市司法界一位厅级官员所言:“(袁连芳的)调用是有依据的,是公安的侦查手段。”

看守所内的狱侦耳目,一般分两类:一类了解人犯动态,主要用于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监所安全,名为“控制耳目”;一类配合预审,主要用于突破重大案件或疑难案件,名为“专案耳目”。袁连芳正属于后者。

按照法律规定,余刑在一年以上的罪犯,都必须移送监狱服刑,但因为“任务在身”,袁连芳在杭州市拱墅看守所呆了三年半。图为杭州市拱墅看守所。 (南方周末记者 刘长/图)

获刑

在成为锅炉工、副站长和碟片摊贩之后,袁连芳在高墙之内,成为警方的耳目。

袁连芳,杭州人,1962年生。其父母均为杭州普通工人,育有袁连芳等兄弟五人,其中袁连芳排行老五,由其姑姑带大。

关于袁连芳的学历,有初中、高中、大专等不同说法。南方周末记者从其家属处了解到比较一致的一点是:袁“脑子很灵”、读书很多。

走出学校后,袁曾在杭州市下城区商业局下辖的国企——杭州武林浴室公司工作,起先是做烧锅炉的工人,后来成为公司的骨干成员,负责管理电器。后,袁一度担任下城区某粮油站的副站长,此为其一生最辉煌的时期。据其家人透露,袁任职副站长时,恰逢袁母逝世,“很排场,花圈都摆了很多”。

袁连芳的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亲属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袁早年曾与一医院护士结婚,后因对方是知识分子家庭,对袁不甚满意,二人遂离婚。后袁与家住杭州武林路附近的莫某相识,二人组成家庭,一起生活近10年,但一直未正式登记结婚。

经历上述多次身份转换后,袁连芳成为一个生意人。1999年,他与女友莫某在杭州市湖墅南路的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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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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