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案一审宣判:犯受贿罪判10年零6个月

6月13日,南勇案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南勇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6月13日,南勇(中)走出法庭。 (新华社记者 杨青/图)

6月13日,南勇案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据中央电视台最新消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南勇,因犯受贿罪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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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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