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30307)】政府职能转变需多些“减法”思维

行政权力的下放,不能是从政府下放到行政化色彩浓厚的行业协会。这种放权,对经济社会发展没太多益处,比原来的政府审批危害更大。原来的腐败是官员与行贿者之间的“二元腐败”,但“二政府”出现后,有可能变成加入中介组织的“三元腐败”,更难以发现和查处。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赵若达

《新京报》 2013年3月5日 社论

(原文摘编)什么是“二政府”?不妨引用新华社的报道——参加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说,当前行政审批权异化现象需要警惕:在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部分审批权转由一些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接,有些组织反而变成了狐假虎威的“二政府”:“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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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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