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儿童收养垄断,回归自由收养制度

2013年2月网络爆出了“十堰儿童福利院7名儿童被冻死”,调查结果是7名儿童都是因疾而亡,但亦有救治投入不足;再之前,2013年1月4日,河南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造成7名孩童死亡。机构收养,无论是官办的还是民营的,原则上应该是一种补充的收养方式,家庭收养恐怕才是最主要的收养形式。那么是什么阻碍了家庭收养呢?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陈建宇

(南方周末资料图/图)

编者按2013年2月网络爆出了“十堰儿童福利院7名儿童被冻死”,湖北省十堰市调查组公布了调查结果,称内部临时工发帖泄愤,7名儿童都是因疾而亡,但亦承认救治投入不足,有保育员粗心导致儿童斗殴受伤的情形。再之前,2013年1月4日,河南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造成7名孩童死亡。机构收养,无论是官办的还是民营的,原则上应该是一种补充的收养方式,家庭收养恐怕才是最主要的收养形式。那么是什么阻碍了家庭收养呢?南方周末刊发此文,供读者参考。

“儿童”,是一个听到了能让成年人的心变柔暖的字眼,我们总是把儿童与可爱、柔弱、需要成年人关爱和照看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对儿童的爱怜之意是写在人类基因中的本能,对自己孩子的爱让我们的基因得以绵延,“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既顺应自然,又符合人道。因此,几乎没有比儿童权益受到成年人的侵犯和儿童得不到应有的养育照料更能激发一个社会的愤怒和道德感了,而收养儿童问题在中国则更令人五味杂陈。

一些看似孤立的事件

凭借更多的政府作为和更多的道德血液来解决问题?

看看几件似乎孤立的事件。

(1)2011年5月,《新世纪》周刊等媒体报道了“邵氏孤儿”事件:湖南省邵阳隆回县,从2000年以来,至少近20名婴儿被以“非法收养”的理由从农民手里交到当地儿童福利院。实际上,这些儿童有被私下收养的,但相当多的一部分是农民亲生的,甚至包括没有违背计生政策的“合法”婴儿。这些孩子被统一改姓为“邵”,部分已被海外收养。收养者是要交钱的,《新京报》从南昌市收养中心调查,得知2011年的时价为35000元人民币,2009年时为3000美元,大概反映了通胀和人民币结算的趋势。

(2)2008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了630名孤儿。地震后不久,当需要收养的消息放出去之后,绵阳几个民政局的电话都被打爆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提出收养意愿的人有八万多人。平均一百多个家庭抢着收养一个孤儿,比报考的许多公务员岗位还要热门,消化这些孤儿、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似乎不在话下吧?不过根据2012年5月媒体的回访,四年之内,只有12名孤儿被成功收养,那些纷纷然要收养的热心人跑哪儿去了?

(3)拐卖儿童太遭人恨了,有孩子的家庭想到有人贩子用糖果把孩子骗走就不寒而栗。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孩子被拐走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那些父母在外地打工、祖父母辈无力有效照看的“留守儿童”或跟在打工父母身边但父母疏于照看的“流动儿童”。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截至当年10月28日,解救被拐卖儿童2169人;截至2011年2月,解救被拐卖儿童9300人。截至2010年11月,广州市公安局两年内找回失踪儿童1478人。

乍一看,这三个事件彼此之间没什么明显的联系,似乎能很轻松地给予相应的解决方法:在“邵氏孤儿”事件中,对当地儿童福利院把违背别人意愿抢夺过来的孩子抚养权转让给外国人,“政府该管管了”,对涉案的“个别工作人员”可予以处罚,重申收养孩子不得收取对价,让别的儿童福利院引以为戒;对声称欲收养汶川孤儿却未见行动的国人,应谴责其口惠而实不至,呼吁大家献出真情;对人贩子拐卖儿童,敦促政府加强执法,加重刑法,最好对连买小孩的一并治罪。简单说,希望凭借更多的政府作为和更多的道德血液来解决这些问题。

儿童收养的强制垄断制度

在中国,儿童福利院对儿童收养的强制垄断并无法律条文的明确授予。

不过,某些儿童福利院的“不法行为”,国人对孤儿的“爱心不足”及猖獗的儿童贩卖现象确实是有深层次联系的:中国目前事实上存在儿童收养强制垄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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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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