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部分将免征两税

国家发展改革委25日发布文件,提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但有企业主表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范围“还是有点小”。

漫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 (新华社发 谢正军/图)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出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

《意见》明确,对于集合债券发行主体中募集资金规模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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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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