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空难机长受审 乃我国首例飞行员被追刑责

11月28日,伊春空难案开庭审理。此前调查报告指出,被告齐全军作为事故当班机长,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辩方律师称,事发前飞机上有要客,伊春市的领导也等候在机场迎接,齐全军认为地面上的人是希望飞机能降落的,这是他采取强硬着陆的原因之一。

11月28日,在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拍摄的庭审现场。  (新华社/图)

11月28日,伊春空难案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择期宣判。

据《法制晚报》报道,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哈尔滨至伊春VD8387航班,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此后,机长齐全军因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被立案侦查。

这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受到国际民航组织的高度关注,国际民航组织也派员旁听了庭审。

齐全军原是深圳航空公司的机长,后来加入鲲鹏航空。2007年开航的鲲鹏航空是一家支线航空公司,后更名为河南航空公司,深圳航空是其大股东。事发后三日,河南省工商局撤销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登记。

检方建议4—6年的量刑

庭审时,被告齐全军认为自己无罪,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为其做罪轻辩护。检方建议4—6年的量刑,辩护律师建议3年以下的缓刑。

2012年6月29日,《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批复结案,并予以发布。

根据该调查报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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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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