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摆渡车困扰送餐骑手:业主自治无可厚非,平台应有更多作为
居民小区属于业主所有,小区内部实行业主自治。对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管理,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委会等方式共同制定管理规则。 高档小区业主,往往更注重居住环境的安全与品质,以及隐私保护。在业主们看来,这比早一点收到外卖更重要。 -
消除电动汽车消防隐患,治本重于治标
为地下停车场所立“规矩”以解燃眉之急的治标,确有必要,但是由此产生的治理成本该由谁负担?车主花钱买车、买停车位,还要为地下车库的合规性埋单,有失公平。 在居民小区的地下车库合规性问题上,新规执行要留有空间,尊重社区自治和业主的所有权,而不是强制推行用力过猛。 -
如何应对“小区衰败”?学者王德福谈城市社区治理
一个强势人物出现,能够厘清利益关系,并且为小区奠定比较好的规则与制度,才能实现从混乱走向秩序的转型。这个强势人物也不会一直强势下去,把这些问题解决了,留下一笔制度化的遗产之后,后面这个小区就可以从“强人自治”进入到“常人自治”。 “人们首先要为自己附近的日常生活负起责任来,但是很遗憾的是,现在即使是在一线城市,业主自治也还很不成熟。” -
严重扰民的小饭桌合法合规无法取缔?住宅业主权利不应被无视
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
重庆数百小区要求降物业费,切实保障业主自治权方能破题
现实中,很多小区的业主大会、业委会陷入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一些业主认为业主大会、业委会没有维护自己的利益,所选聘的物业公司服务差、约定的物业费过高,不履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不交物业费;另一方面,在不少地方,居委会、街道办等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也不待见业主大会、业委会,而倾向于物业公司。 -
小区电梯放露骨广告背后:业主自治权难落实丨快评
现实中,很多物业公司往往忘记了自己只是受业主委托来提供物业服务的,反而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管理者。很多物业公司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就随意在小区公共场所增设经营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
业委会成员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监督业委会还需业主亲力亲为
广大业主作为小区的主人,也须意识到,自治权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和能力的体现。业主应花更多时间和精力,积极参与社区治理,通过业委会选举、参与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等途径,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于业委会公布的小区重大事项如公共收益等,还可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以更强的公共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提升小区品质。 -
上海一小区禁租户停放电瓶车:尊重业主自治,但租客亦可用脚投票丨快评
小区业主完全可以拥有更大的自治权,保护不仅限于电瓶车车位的各种有形无形的权利。类似“租户需要得到邻里业主的面试,一致通过才能入住”这样的自治规则在国外也较为普遍,出发点就是为了保护业主不至于遭遇“奇葩租户”带来的负外部性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30日《南方周末》) -
噪音、裸体与群己界限
有大妈跳广场舞被不堪其扰的业主泼粪水。国人学会日常自治与自负其责,社会才会好起来。我们不是原子式的个体,由家庭至小区到社会,若处理不当,我们要考虑自己行为的“负外部性”,即对别人正当权益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