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加入会员
  • APP下载
  • 登录
  • 开车碰瓷被判诈骗罪,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应惩处丨快评
    在能够避免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故意选择不刹车,撞上去,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驾驶行为,严重妨碍了交通秩序,并且有造成更大交通事故的风险。这与交通法规规定的司机应谨慎驾驶、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原则背道而驰。如果是故意为之,那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南周快评 2024-01-29 6评论
  • 深圳虐童事件:朋友曾发现女童受伤,家长解释“辅导作业发火”
    刘某华在儿子上学的公立学校做了近一年义工,早上七时在学校必经路上维护交通秩序,拦停车辆,护送学生过马路,通常他会在下午四点准时去学校接女儿,“那时他做美团骑手,有时间接送”。 家里的监控摄像头是刘某华所装,夫妻俩上班时用来查看孩子动态。刘某华以前喜欢打牌,而那名不愿接受采访的爆料人正是他的牌友。
    社会 2018-12-26 9评论
  • 共享单车:私营企业解决公共产品问题的范例
    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虽然给城市交通秩序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但可以通过规范人们的停放行为得到解决。
    自由谈 2017-04-27 12评论
  • 【文化解码】行路难,管路难?难也不难
    常看到节令性的整治交通秩序的横幅标语,并无规则效果,更没经济收益;何不省下那些钱来,竖起长期性的牌子,标明具体规则?
    观点 2011-04-27 4评论
  • 【少年中国说】这辆车,没喇叭?
    希望我们的城市,能成为一个不那么喧嚣、安静从容的所在。
    推荐 2011-04-21 1评论
  • 关于南周
    南周品牌
    南周APP
    关于我们
  • 交流与合作
    善择云平台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南方人物周刊
    南方网
    南方都市报
    21经济网
  •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关注南周微博
  • 南方周末APP下载
    南方周末公众号
    南周知道公众号
    24楼影院公众号
    南瓜学堂公众号

 

广东南方数媒工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4120190002 ICP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50252号 网站备案信息:粤ICP备1301942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监督电话:020-87361587 | 监督邮箱:nfzm@infzm.com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8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