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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纪,芭蕾舞者的生活与浪漫想象毫无关系
“在研究中,最令我触目惊心的是当时穷苦儿童的境遇。他们多是文盲,且往往夭折。从五六岁便开始劳动,任人驱使。资本主义社会对他们的漠然和蔑视令人心寒——连雨果在议会上为儿童权益的呐喊也显得徒劳。女孩的处境尤为悲惨,她们的身体还被视作潜在的性资源。19世纪末,父权制、厌女症和对女性的剥削,仿佛达到一种巅峰,让我不寒而栗。” -
上海动物园为“禁止给婴儿喂奶”致歉:对儿童友好才是真文明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描绘了一幅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蓝图,要求开展不同层级儿童友好空间规划研究,制定儿童友好空间与公共设施的规划标准。这起事件也显示,建设儿童友好社会需要双管齐下,既要坚决否定厌童仇童的社会风气,也要在公共政策与公共空间上友好儿童,让未来的主人翁得以开阔而天真地长大。 -
女童被陌生人带入飞机厕所“立规矩”:如此“教育”细思恐极丨快评
一个一岁多的女童在交通工具上被陌生人带走“立规矩”“教育”,本身就是一幕荒诞剧。事件之余的问题是,儿童权益保护为何在公共空间节节败退?一个文明社会,保护儿童权益应是基本共识。婴幼儿在任何一种交通工具上的哭闹都应当得到宽容、保护与引导,而不是在“厌童”乃至“仇童”的氛围中变成了美其名曰的“带走立规矩是做了件好事”。 -
父母不想养新生儿怎么办?谈谈民间抚养权的转让议题 | 快评
绝大多数父母都是深爱自己的孩子的,这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但也不排除有极少部分父母或其中一方不爱自己的孩子,那从维护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就应该把孩子的抚养权转移到爱孩子的人手里。儿童权益至上,哪一种安排最有利于保护孩子的权益,这应是第一位的考量。 有道是:“生恩没有养恩大”,让孩子在有丰裕资源与爱的环境下成长,最符合孩子的利益。所以,儿童抚养权自愿转让,不仅是道德的,也是必要的。 -
4人被判刑,均不满14周岁!最高法: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
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法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共审结4件4人12至14周岁杀人、重伤害追究刑责案,犯罪人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涉网络犯罪问题突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突出。最高法提出要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总台记者专访最高法民一庭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法官,就“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做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行解读。 -
女子称遭四岁男童袭胸:煽动极端情绪是撕裂共识 | 快评
隋老太一方有必要继续进行刑事自诉,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公权力也有责任继续调查事件真相,还原电梯监控等关键证据,严肃追究当事女子的犯罪嫌疑,保护儿童权利,不能让这种肆意疯长的“仇孩”情绪从互联网到线下继续为害下去。 -
女子当街殴打一岁女儿:必须旗帜鲜明保护儿童权益 | 快评
当事女子已经涉嫌多项违法犯罪,公权力应尽快介入,深入调查事件全貌,及早向社会公布真相,追究当事女子的法律责任,防止受害女童被继续虐待,保护儿童权益。 -
杀死自己的孩子?韩国“幽灵婴儿”背后的残酷现实
“这些令人震惊的事件大都与贫困和青年人口不稳定的婚姻状况等问题有关,是在国家缺乏直接有效的儿童权益保障的情况下发生的极端行为。” 韩国是世界上养育一个孩子到18岁成本最高的国家,其成本是人均GDP的7.79倍,大概为3.6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00万元)。 一种“逃离传统家庭主义的个体化战略”正在韩国兴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成为一名“三抛族”,即抛弃恋爱、结婚和生育。 -
夫妻闹离婚都不要抚养权咋办?
首先,是把儿童权益放在第一位,如有必要,夫妻共同财产中应该首先划出一块财产分给孩子,或许做成不可撤销的信托更好;其次,是男女权利平等原则,判定孩子归属,除了看孩子跟谁更亲之外,要考虑哪一方的性格与情绪更稳定,哪一方的职业与德性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等;最后,应该尊重民间收养习惯法,进一步便利民间收养,让孩子在有爱的家庭成长,并建立随访制度。 -
保护儿童权益应成牢不可破的社会共识
(本文首发于2023年6月1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