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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门再调整,从“法”到“典”带来契机 | 法眼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以及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构成。生态环境法律部门形成后,法律部门增至8个。 在生态环境法部门出现之前,中国所有法律部门都已形成较大规模,不少部门由于吸纳了太多与本部门基本法律关联不大的法律,导致部门法间的归类重叠、交叉,界限模糊。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一刀切”调整居民养老金不现实
如今养老问题不仅仅是八九十岁的老人在焦虑,五六十岁的子女在焦虑,二三十岁的晚辈也在焦虑。所谓“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确实是现实写照。 建议尽快建立母亲养老金制度。这一建议的核心是生育女性在养育子女的时期内(可以定为两年)不必缴养老保险费,但将其视同缴费。 -
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成绩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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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 将10月25日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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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治安案件应同样适用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增了有关正当防卫的条款。这一法律修订案有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6月进行的第三次审议中通过。有了法律层级的明确规定,警方应该在治安案件的执法中准确认定正当防卫,以最快的速度运送正义,鼓励公民面对侵害挺身而出,捍卫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不法侵害。“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守法公民的自卫不能是“互殴”,这正是正当防卫原则写进法律的初衷,也是建立法治社会的要义。 -
不是搞“法律独立王国”:求解跨区协同立法难
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2023年年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向郑州、开封、许昌、周口等四市明确提出协同立法任务,以解决上下游标准不一致、管理不统一、治理不同步等突出问题。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强调要“指导地方探索区域协同立法”。 -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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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末梢:给乡镇红头文件“排雷”
2022年,浙江涉乡镇街道的行政诉讼案件败诉524件,占行政败诉案件总量的67%。 2024年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当年的备审报告,首次提及“支持地方人大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法律规定,备案审查作为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一种事后监督形式。“要是乡政府在文件发布前就拿来提前给人大审,怎么办?”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蒋超良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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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月24日至25日在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