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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路上凹凸不平的井盖,能不能找平?
    对于井盖引起的损失,一些国家实行“无过错原则”,即公共设施致害时,只要发生了实际损害,设施的业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国内采取的是“违法责任原则”,即管理机构有违法行为,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自由谈 2025-08-01 9评论
  • 上海动物园为“禁止给婴儿喂奶”致歉:对儿童友好才是真文明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描绘了一幅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蓝图,要求开展不同层级儿童友好空间规划研究,制定儿童友好空间与公共设施的规划标准。这起事件也显示,建设儿童友好社会需要双管齐下,既要坚决否定厌童仇童的社会风气,也要在公共政策与公共空间上友好儿童,让未来的主人翁得以开阔而天真地长大。
    方舟评论 2025-07-03 12评论
  • 715家绿色“隐形冠军”长成之路
    2023年度,55家绿色“隐形冠军”投入研发费用71.28亿元,平均每家投入研发费用1.3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5.33%,高于创业板上市公司2023年的平均值,以及A股整体的平均值。 我国绿色“隐形冠军”呈现出年轻化、民营化、全球化、重研发等特点,业务触角也正从水处理、固废处理、土壤修复等传统环境领域延伸到“新三样”。 绿色“隐形冠军”作为第一申请人共申请国内专利约7.74万项,平均申请约108项,共获批国内发明专利数量约1.08万项,平均17.6项。 55家绿色“隐形冠军”中,36家企业的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保持了同方向的变动,其中19家企业实现了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的双增长,17家企业的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则表现出双下降。另外,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制造业中的绿色“隐形冠军”领军企业的净利率表现比较抢眼。 (本文首发于2025年2月6日《南方周末》)
    千篇一绿 2025-02-06 8评论
  • 大学公共健身房“禁入特定群体”?公共空间当为全体学生共享丨快评
    鼓励男女在公共空间自然相处,共同使用公共设施,本身是在打破前现代社会各种规制强加给特定性别的禁锢,一般被视为进步与文明。这不但意味着公共资源将同时向任一性别开启,而非传统社会种种“男女授受不亲”的性别禁脔,也为生活开启了更多可能性,丰富了人类的生活体验,是人文主义精神的胜利。
    南周快评 2024-10-28 4评论
  • 无臂男子乘地铁被要求出示残免卡: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争?| 快评
    2021年(武汉)市政府推进民生实事“推进残疾人市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轮渡全覆盖”,9月28日首发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即残免卡)。武汉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推行的优惠政策对象相比之前的残疾人乘车卡有所扩大,在原有残疾人群实施免费乘坐市域内公共交通基础上,扩大到所有持证残疾人,即具有本市户籍的持有效期内证件的各类残疾人,以及非武汉市户籍的持有效期内证件和本市颁发居住证的残疾人。
    南周快评 2024-03-25 208评论
  • 政府主导,房票安置:万亿城中村改造探路楼市新解法
    拆除新建由市场主导的“一二级联动”变为政府主导的“一二级分离”。 房票的好处在于,能将拆迁产生的购房需求引导到楼市里,不用再建回迁房,既可以定向去库存,也能腾出空间落地公共设施和保障房。 三大工程所需资金在万亿级别,专项债作为资金来源可能并不够,需要PSL作为补充。
    政经 2024-01-15 6评论
  • 村民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能否给民间营建公共设施开合法口子丨快评
    古代乡绅常常出资兴办义仓、社学、桥梁、祠堂等公共事业,民间力量的作用可谓古已有之。政府部门可以采用BOT或是PPP的模式与黄德义们合作,纳入私人资本这样的民间力量修建桥梁,弥补公共部门力有不逮时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本文首发于2023年6月22日《南方周末》)
    南周快评 2023-06-23 20评论
  • 无障碍服装,必需品还是奢侈品?丨记者手记
    采访过程中,陆陆续续有受访者向我和同事印证:无障碍服装是残障人所需要的,但眼下,无障碍公共设施的缺乏,以及社会对于残障人的有色眼光,是更贴近他们的障碍,也是无障碍服装解决不了的障碍。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残障人士来说,“无障碍服装”这个新概念,显得尤其陌生与奢侈。
    新闻后台 2023-06-03
  • 业主要求拆除噪音扰民篮球场被驳回:如何处理公共设施负外部性?丨快评
    如果公路、学校早于住宅区存在,业主在购房时就应该早有预期,购房之后再以公路、学校扰民的理由投诉,就很难站得住脚。相反,如果住宅区建好在先,其他公共设施是后来新增的规划,对于因此给居民权益造成的损害,就应该进行补偿。
    南周快评 2023-02-25 7评论
  • 5岁女童被禁养犬咬伤毁容:凸显制定全国性法律的必要性、紧迫性丨快评
    地方法规的法律效力较低,经常受到挑战。有必要制定全国性法律,明确授权地方政府有权禁养某些品种的危险犬只;明确地方政府有权力也有责任对流浪犬进行强制处置;明确居民小区有权制定规则确定本小区为禁养犬只小区或可养犬只小区;明确养狗者承担犬只不扰民、不威胁他人安全的义务,犬只使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的义务与规则;当然,更重要的是确保法律严格执行。
    南周快评 2022-09-09 5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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