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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救120该不该定位?是否与保护公民隐私存在法律冲突?
“有很多情况会导致呼救者无法提供位置。例如在陌生环境里突发疾病时,根本就不清楚自己所处位置的地址名称,不知道该如何描述该地的位置信息。” “这是涉及敏感信息的使用,但120可以以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所必需而作为免责事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说。 -
重庆一例涉疫情侵犯公民隐私权案宣判: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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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保护与公共利益
河南省日前出台《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该条例禁止在网上擅传公共场所监控视频。是否能以保护公民隐私权为由,对网络上传公共场所监控视频一禁了之? -
监听在美国:隐私权与国家安全的博弈
闹得满城风雨的“棱镜”项目,折射出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公民隐私权与公共安全的合理界限在哪里?实际上,美国是最早对情报监听行为单独立法的国家,大多数国家在制定监听法律时都参照了美国的监听立法。 -
公民隐私权非官员专用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周建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周建平兜售的是“广东省政府官员”通讯录。官员个人信息被兜售,后果很严重。大规模侵犯普通公民隐私,也应该同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