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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盲区”:为死者辩护
一审和二审中被告人死亡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应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查明被告人有罪,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主动启动缺席审判程序,多出于纠正错案的目的,审理后宣告原案被告人无罪。 “真凶再现”型的错案平反是一种审判监督程序,与刑诉法297条缺席审理程序有很大不同。 -
呼格案疑似真凶赵志红接受庭审
2015年1月5日上午,赵志红盗窃、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开开庭审理。作为呼格吉勒图案的疑似真凶,赵志红案的审理因此备受关注。 -
呼格吉勒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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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纠错后反思更重要
蒙冤者都非常不幸,但最不幸的是没能等到或等不到“真凶浮现”这类机会的那些蒙冤者及其家人。冤情或疑似冤情因“真凶浮现”而得以澄清的概率是很小的。 -
追责呼格案 谁是昔日办案人
《呼和浩特晚报》1996年4月的一篇报道留下了当时参与办案的部分警员名字,包括:时任呼和浩特新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冯志明、刑警队长刘旭、刑警队副队长任俊林等人。报道提及,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当时对该案也作出“特别指示”。 -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再审无罪
12月15日8时30分,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并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再审判决书,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副院长赵建平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转交高院院长胡毅峰个人慰问金3万元。 -
内蒙古高院:内蒙古冤杀案复查没有遇到阻力
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就舆论关注而迟迟没有权威消息发布的呼格吉勒图案表示,目前该案正在依法按程序积极地复查中,法院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依法公正处理此案。 -
刑讯逼供这一页必须翻过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然而,残酷刑讯佘祥林、赵作海和呼格吉勒图的那些人依刑法这一条受到过刑事追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