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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空经济起飞,保险在“无人区”护航
    中国低空经济正在从“概念”快速落地为日常应用,并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但低空保险“需求强、市场小、骨头硬”,传统保险逻辑面临失灵。 深圳通过地方立法、示范条款和飞行服务平台,把规则和数据往前推了一步。财险公司通过嵌入产业链的产品设计,担负起陪伴产业成长的角色。 在责任边界、数据标准等基础问题尚未厘清的情况下,监管、产业与保险正在“无人区”持续探索。
    新金融 2025-12-22 6评论
  • 个人破产在厦门试点,离走向全国还有多远?
    我们对个人破产立法的认识,不是条件是否成熟,而是观念能否接受的问题。 若未来过度负债的债务人都以能进入破产程序为荣,那将是个人破产制度的彻底“破产”。 通过总结地方经验和智慧,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起一项成熟的全国性个人破产制度。
    政经 2025-11-18 8评论
  • 不是搞“法律独立王国”:求解跨区协同立法难
    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2023年年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向郑州、开封、许昌、周口等四市明确提出协同立法任务,以解决上下游标准不一致、管理不统一、治理不同步等突出问题。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强调要“指导地方探索区域协同立法”。
    法治 2025-03-28 2评论
  • 全国首部关于经济功能区的地方立法为何大修?
    如果在税收和土地等方面没有额外的优惠,那各地所比拼的其实是营商环境,其中就包括完善的制度环境。 在此次的《条例》修订中,广州开发区争取到“市级权限,能放则放”。 广州开发区在2020年为企业推出海外侵权责任险,“这保证企业打得起官司维得了权”。 (本文首发于2024年11月28日《南方周末》)
    法治 2024-11-28 2评论
  • 城管新“局”:求解“看得见管不着”
    各地执法权下放方案主要由各地党委、政府制定,缺乏基于全国视野的顶层设计是改革未达到预期的主要原因。 对于城市管理是否有必要进行全国性立法,认识并不统一。反对者认为城市管理是地方政府事务,国家没必要作具体规定。支持者则认为必须要作全国统一规定。
    时局 2024-08-09 8评论
  • 福建“妇女可依法查询配偶财产”:多地已规定夫妻财产可互查
    2010年,广州、青岛、济南等地就颁布了类似的地方法规,但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相互查询对方财产情况,或女方有权查询男方管理的共同财产情况。 “立法者的本意并非只保护女性权益,不保护男性权益,但如果不把这个问题说清可能会造成房地产管理部门等执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解读法条时产生误会,进而造成实践中执法的偏差。”
    法治 2024-04-12 8评论
  • “骑手”不愿缴社保?地方立法机构当倾听一线劳动者的真实意愿 | 快评
    如果将平台与快递、外卖小哥的关系界定为劳动关系,即前者是雇主,后者是员工,那就有强制缴纳社保的问题;如果快递、外卖小哥可以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只是从发单平台接单子,那两者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就没有强制缴纳社保的问题,当然,快递、外卖小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决定缴纳社保与否。
    南周快评 2024-03-30 2评论
  • “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到家门口:基层立法联系点里的那些细节
    在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阳军看来,一些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较多,而且担心“万一说不好,触碰红线”,会出现“没有意见”的情况,而老百姓与政府部门不同,“有什么就说什么”。 在讨论如何对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这些与省级地方立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的基层单位命名时,有工作人员建议借鉴甘肃省和一些地方在20世纪90年代设立扶贫工作联系点的做法,使用“立法联系点”这个名称。 在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征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意见时,讨论就很热烈。参会的农民和村干部,在“会场上都要吵起来了”。这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涉及股东成员的资格认定。争论的焦点之一是,不在农村生活的农村户籍人口,是否能享受集体经济分红。 经过近 10 年发展,众多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面临一个共性的问题,“如何让基层群众对国家立法工作一直保持新鲜感,有很高的参与热情?” (本文首发于2024年3月7日《南方周末》)
    时局 2024-03-07 3评论
  • 代表委员再提遏制逐利性执法,罚没所得应上缴中央吗?
    皮剑龙建议,应当从完善立法明令禁止逐利性执法、执法过程中罚没所得全部依法上缴中央财政、执法办案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调拨、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等方面共同发力。 杨伟东分析,执法所得的财产收入统一上缴中央财政,可能影响地方执法积极性,也很难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滋生谎报、瞒报等问题。
    社会 2024-03-05 3评论
  • 高校通报黄某若学术造假事件:有必要认真思考“学术造假入刑”议题 | 快评
    学术造假入刑是国外已有的司法实践。2009年,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曾以“侵吞研究经费罪”与“非法买卖卵子罪”,判处黄禹锡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黄某若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又是否还有其他不法情事,已经超出了学术共同体的职权范围,公权力当继续追查黄的其他违法犯罪嫌疑,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探索“学术造假入刑”的立法,倒逼学术界自查自纠,还给象牙塔一片蓝天。
    南周快评 2024-02-07 4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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