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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天价补漏”的漏洞,保护公众财产安全
“天价补漏”绝不是正常的民商事行为,不是民事纠纷,而是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介入,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打击作奸犯科的“补漏帮”团伙,保护公众的财产安全。 -
超标电动车产业链被曝光: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容架空
在一些地方,电动自行车产业集聚,已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但产业发展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超标电动自行车,严重威胁消费者及其他道路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必须坚决铲除。地方对此应该严肃查处,对违法行为严厉处罚,不应以保护产业为由视而不见。公安机关也理应对生产商、销售商和零部件供应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 -
公安机关发布无人机飞行活动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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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副所长“杀良冒功”:谨防畸形考核构成负面激励
公安机关的考核机制,应当与当地治安水平挂钩,由公众安全感与治安满意度决定,而不是破案数量越多,案情越大,就说明警方工作越得力。 -
法官被指猥亵当事人:建好“隔离带”,维护公信力
“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带”,是应当也必须建立的。如果当事人不正当接触法官,甚或是以非法手段对法官威逼利诱,公检法机关应及时介入处置,保障法官生命财产安全;反过来,法官也不应主动或被动不正当接触当事人,这就更需要司法共同体的自律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他律。毕竟,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官的知法犯法更不是几张纸就能威慑的,这需要公检法部门的共同努力。 -
“两高”同频:藏在工作报告里的共同信号
过去五年,全国法院审结危害网络安全犯罪案件9326件、2.2万人,较上一个五年增长158.5%。 2025年全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 提请审查的“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一章中特别提到,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
警惕心理漏洞成为泄密“催化剂”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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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查明:间谍伪装“美女博主” 策反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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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间意外学校不担责:除掉学校头上“无限责任”的紧箍咒
公检法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在处理学生伤害事件时,应当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从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出发,精准划定各方的权责,如此将学校从“无限责任”与“绝对安全”的紧箍咒里解脱出来,本身也有助于家长与学校转变教育观念与安全观念,不至于反过来禁锢孩子的自由与天性。 -
严打危害粮食安全犯罪,公安机关今年共立案侦办相关案件48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