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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采取安全措施犬只禁入电梯:特殊空间当精细管理
    《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的“犬只管理”条款展现了“精细管理”(fine management)的立法精神:不管犬只是否有攻击性,又是否实际上咬伤他人,“收紧牵引带”“戴嘴套”都应该是犬主在电梯这一密闭空间里的应尽义务,违反者就应负起法律责任。犬主既然享受了养宠的便利与自由,也就应当承担管束宠物的责任义务,特别是在安全问题更加凸显的密闭公共空间里,这也是权责对等原则的体现。
    方舟评论 2025-12-01 10评论
  • 男子地铁站大便视频疯传:当以文明规则纠正不文明行为
    2025年4月1日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使用视频图像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滥用、泄露。
    自由谈 2025-11-21 38评论
  • 政务数据难"流动":国务院为共享立法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明确,在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上级部门要“及时、完整回流业务信息系统收集和产生的下级政府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数据” “理论上,你把数据提供出去,无论是共享、开放,还是运营,只要下游出了问题,提供数据的部门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大家下意识都是‘不能提供’。” 经过数据部门和业务部门“多轮博弈、反复争议、互相说服”后,邮政数据在海南成为“有条件的共享”数据。
    时局 2025-06-04 6评论
  • 无人驾驶汽车Vs“飞行汽车”:哪一个才是你所期待的未来?丨快评
    对于安全问题,北京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条例提及“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或是一个根本性的解决方案,把目前的道路进行智能化改造,实体的路与虚拟的云合二为一,形成一个智能化的路网系统,无人驾驶汽车运行在其上,可以实时与这一系统无间断联络,这样无人驾驶汽车能够除了靠自己的摄像头与传感器摄入信息之外,还包含来自路云系统的信息,两种来源的信息互相校准与整合,看得清、看得准又看得远,安全性就会大大提升。
    南周快评 2024-07-14 6评论
  • 带电动车进电梯违法!上海修改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千篇一绿 2024-05-16
  • 乘客说“不立即停车就跳车”咋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规定,乘客乘坐机动车,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本文首发于2021年12月23日《南方周末》)
    自由谈 2021-12-24 7评论
  • 规定禁止开发又开“绿灯”,四川眉山百亿投资小镇被中央环保督察通报侵占水源地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违法开发房地产项目,挤占黑龙滩水库生态空间,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如此大规模的违法建设,事关水源地“准保护区”的划定和监管。眉山当地严格的地方条例规定和相当大范围的准保护区划定,给后续的开发建设留下了难题。事后通过无效的法律解释,为开发“开绿灯”。 “如果保护的满分是100分,我们的本意是想拿120分,没想到60分也没拿到。” 黑龙滩水库水质从2017年的湖库水质Ⅲ类提高到2020年的Ⅱ类及以上。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之外,黑龙滩也在同步建设水污染防治工程。一位督察组成员认为,在肯定黑龙滩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之余,也不能忽视房地产开发建设完成后的潜在影响。黑龙滩水库是引蓄型水库,主要水源来自东风渠。这些房地产项目就建在水库上游,“如果规划的10万人住进来后,那时对水质的影响,隐患显而易见。”
    千篇一绿 2021-09-17 11评论
  • 快评|让不让救护车都违法?可明文规定 “礼让不扣分”
    一方面,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应当礼让救护车、消防车等正在出勤的车辆,但未明文规定避让特种车辆违法不扣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行政复议成功不予处罚,其实是“法外开恩”;另一方面,则是高悬于头上“闯红灯扣6分”的铁律。让不让都违法,这是很成问题的。
    南周快评 2020-12-05 31评论
  • 难进社区的血透中心:居民说“不”,车位改建血透中心被叫停
    不惟哈尔滨,在天津、武汉、合肥、沈阳、三门峡等全国多地,社区居民都曾对血透中心进小区说“不”,甚至很多血透中心审批过程合法、手续齐全,但最终因为民意“刹车”。 对于血透中心选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应考虑与周围幼托机构、中小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但不少地方如今政策明晰:只要有物理隔离就行了,不再有安全距离的限制。 一边居民强烈抵制血透中心,另一边大医院血透室人满为患,一床难求。“患者的信任和顾虑、当地政府的态度、公立医院的排挤、区域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医疗风险都是独立血透中心进社区的难点。” (本文首发于2020年10月8日《南方周末》)
    健言 2020-10-08 7评论
  • 三十年终套“紧箍”,化妆品新规影响几何?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不仅人们熟悉的沐浴露、洗发水、护肤霜、面膜属于化妆品,牙膏也将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管理。化妆品广告禁止随意夸大功效和明示、暗示有医疗效果。 当前我国化妆品注册备案的企业约七万家,其中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五千多家。《条例》首次提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承担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的主体责任。 过去30年间,国内仅有十余种化妆品新原料获批。“除审批难度及投入成本大之外,如果一家企业推动某种新原料获批,其他企业搭便车也可以使用,对企业创新的保护不足。” (本文首发于2020年7月23日《南方周末》)
    健言 2020-07-25 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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