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病人拟分四级 卫生部日前公布《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卫生部拟将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红黄绿“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一级是濒危病人,二级是危重病人,三级是急症病人,四级是非急症病人。从而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