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百亿住宅维修金:授权里的漏洞,被滥用的风险
有律师认为,直接授权原则与民法典、《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均有抵触。对于部分业主共用部分的维修资金,业主大会无权决定。 让金鑫担忧的是,一些业委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通过修改小区规约,把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获得的维修资金授权额度定得很高。 在宋安成看来,上海真正能有效运作的业委会并不多,其对维修资金的监管基本属于“形同虚设”。 -
我国第二部“法典”表决通过,家门口的环境困扰“有救了”
让生态环境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将环境法法典化,是一代环境法学者共同的追求。从正式启动到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用时不到三年,但酝酿超过二十年。 “如果说民法典是‘市民社会的百科全书’,生态环境法典就是‘生态文明社会的百科全书’,为生态环境行为提供了全方位的行为准则。” -
离婚冷静期应有“例外情形”?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修改民法典
我们要重新审视的是,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家暴,还要不要适用离婚冷静期? 一些典型案例里,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甚至离婚登记现场仍发生家暴或伤害行为。对于那些希望通过协议离婚摆脱困境的家暴受害者而言,冷静期可能成为“风险期”。 -
家庭成员“扩容”:意在惩治家暴,无关财产分配
并非所有婚前同居者都会被认定为“家庭成员”。不论是牟林翰案还是马某某案,案例介绍中都提到双方有谈婚论嫁的准备。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国何:按照民法典,完成结婚登记才算是确立婚姻关系。 而刑法认定重婚罪的一般情形,是某人结婚后,又和另一人以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反家庭暴法对“家庭成员”的界定,已超出民法典所规定的范畴。如果刑法对虐待罪犯罪主体的解释不作出更新,就会出现对受害者保护不足。 -
两儿童被胡蜂蜇伤致死:养蜂人疏于管理须担责
胡蜂、马蜂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和毒性。“捅马蜂窝”可不是闹着玩的。对普通人来说,无论是养殖胡蜂,还是野生胡蜂,都应该敬而远之,保障自身安全。 -
AI时代再提被遗忘权丨法眼
被遗忘又恰恰是个人在主动或被动遭遇不堪事件后人格自我修复和自由发展的最关键条件。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所形成的不可被遗忘性,构成了捆绑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 -
医学生救人被质疑“没资格”:别让苛责阻拦见义勇为
“行医资格”与“事后责任”不应该成为拦阻见义勇为的障碍。否则的话,由此产生的负外部性会被进一步放大,让本可以获救的生命失去生存机会,滋长庸懦、市侩的价值观。这起事件显示,社会需要鼓励见义勇为的价值观,表彰正直、勇敢的美德,这就需要立法与司法实践去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好人条款”,让正向的价值观照拂社会大众。 -
起诉推销来电
民法典写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只有这件事情能增加他们的麻烦,他们再打推销电话的时候,可能就会考虑是否适当了。” 这类案子,必须得有一个很强的证据能证明:推销电话确实是被告打来的。 -
关乎呼吸和万物,近16万字的法典等你意见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类比来看,生态环境法典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行为指南”,干净的水、清洁的空气、健康的食品,是基本生活需求满足后的更高要求。 法典试图跳出部门思维,站在更高的视角,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协调冲突。但从目前草案来看,尚不尽如人意。许多法条没有明确具体部门,而是以“国家”指代,“实际执行中还要探索甚至博弈”。 王社坤认为现在还不到谈遗憾的时候,“要认识到,尽管草案有很多问题,但毕竟还在审议程序之中,还有机会修改完善,我们应当尽最大努力少留遗憾。” -
男子申请改名“周天紫薇大帝”被拒:行使姓名权是自由,但要自负其责
无论是你改成鲑鱼而改不回去了,还是改成了王者荣耀或是修仙名字,只要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自然人都依法享有改成某个名字的权利,但也要自负其责承担改名的后果。社会大众不妨对这类改名行为报以自然心与宽容心态,而立法者也可评估以更为细致地立法,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并在个人自由、公序良俗、公共利益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