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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作案,为何最高只判14年?争议德国华人迷奸案量刑|法眼
在确定各项宣告刑时,法院不仅考察犯罪本身的不法与罪责程度,还会综合评价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及犯罪后的表现;还必须评估刑罚对被告人未来社会生活的影响;往往还会考虑被告人的刑罚敏感度。 若只看到德国判决中的刑期,便会低估这种由自由刑、保安监禁、持续赔偿责任、程序费用共同构成的整体制裁后果。 -
杀妻为何难偿命:婚内命案“少杀慎杀”这二十余年
一位前检察官称,其办理的数十起杀妻案中,没有一个丈夫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判死缓的也很少。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曾做过多年法官的一位律师认为,法院对杀妻案作出判决,通常会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社会危害性,一个是主观恶性。 -
改判金建希有罪之后:一位韩国法官的孤独落幕
从全斗焕、卢泰愚被审判,到李明博、朴槿惠被送进监狱,再到尹锡悦被弹劾——每一次重大的政治转折,最后都是在法庭上发生的。这意味着司法系统很早就被嵌入了韩国民主政治的核心运作之中。 在政治对立相对缓和的情况下,公众通常更倾向于接受法院判决结果本身。但在高度极化的语境中,司法裁决更容易被置于政治框架之下,并伴随一定程度的阴谋论叙事。 -
“闪离”后起诉分割千万房产:“回归婚姻本质的裁决”值得点赞
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础。婚内赠予的本质是心意,不能演变成情感交易,更不能成为婚姻的对价,否则不仅会伤害婚姻家庭价值观,也会让奸诈之徒找到“婚姻诈骗”的法律漏洞并加以利用。上海两级法院的判决值得点赞,值得全国法官学习借鉴,回归婚姻本质,打击婚姻诈骗,维护良好的婚姻家庭价值观。 -
分案的争议:解决立法供给不足是一剂“良药”
从2018年到2025年,两百多万起“上网”的基层法院刑事判决中,有二十多万起是分案审理的,占比达到7.37%。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出现,让分案审理变得更加棘手。多位律师提到,实务中,不少法院以是否认罪认罚为标准对共同犯罪案件进行分案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门金玲:“分案审理在域外并不鲜见,但在我国之所以会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核心在于我国刑事审判未明确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无法解决分案审理所带来的对质权受限等弊端。” -
丈夫隐瞒艾滋病法院判决离婚:应保障亲密关系中双方知情权
艾滋病人的隐私权不能以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为代价。《艾滋病防治条例》有必要加以修改,保障亲密关系中双方的知情权,进而确保生命健康权不被侵犯。 -
国内首例!法院判决:托管银行对信托违约担4%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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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小便门”肇事者判赔220万:流量是因也是果
流量是因也是果。这起事件再次显示,“未成年人社媒恶作剧”的“病毒式流量”理应得到有效遏制与威慑,如此方能维护商家利益,保证公共利益不至受损。法院判决既是惩罚肇事者也是威慑后来者,告诫家长要管束规训好“熊孩子”。 -
刑案“盲区”:为死者辩护
一审和二审中被告人死亡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应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查明被告人有罪,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主动启动缺席审判程序,多出于纠正错案的目的,审理后宣告原案被告人无罪。 “真凶再现”型的错案平反是一种审判监督程序,与刑诉法297条缺席审理程序有很大不同。 -
韩国最高法院维持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