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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哈或需赔偿26.9亿元?碰瓷的鹿哈、易烊干洗们好日子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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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元”?让事实归事实,法律归法律
外界观察这起事件,还是应当回到事实与法律的轨道上来,而非基于情绪与偏好就骤然给出结论,甚至加以主观色彩强烈的“定性”,将责任划分说成“碰瓷讹诈”,又将“索赔”曲解成“判赔”。 -
孩子被撞妈妈揽责:为“不讹人”点赞
就像武汉那位对打算碰瓷的患癌母亲怒斥“不要害人”的儿子一样,这位年轻的妈妈同样在考验面前,完成了一张合格的答卷。 -
开车“碰瓷”被判诈骗罪:滥用路权规则,危害交通安全
交通法规是为了交通安全畅通而设,并非是鼓励任何一方滥用路权。“变道让直行”的规则,也绝不是为了鼓励“直行车随便开”,而是希望达成规则引导的效果,既尊重直行车的优先路权,但也保护变道车的相对路权,为交通安全畅通的大目标服务。 -
男子扶老人被迫自证清白:诬陷勒索好人应追究刑责
以种种虚假指控威胁做好事的人,要求赔偿3万元,远超司法解释中敲诈勒索罪2000-5000元的构罪门槛,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警方应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
字体维权频现“天价赔偿”:版权保护还是碰瓷致富?
在著作权领域,“碰瓷式维权”的主体被称为“版权蟑螂”,即基于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也称传来取得)的作品著作权,以诉讼相要挟的方式进行版权运营,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学术界也有观点认为不应将维权行为“污名化”,立法初衷是保护知识产权,但实践过程中难以避免被滥用。这不仅仅是字体版权的问题,也不是单一国家存在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种普遍现象。 -
吉林大爷遭遇“农夫与蛇”:严惩碰瓷讹诈方能维护营商环境丨快评
这起事件除了再次显示碰瓷讹诈之可鄙、见义勇为之可贵之外,也在警醒各地文旅部门,“花式宠客”并不等于可以一味地宽纵游客,也应用法均平、一视同仁,以打击宰客的决心与意志,惩处碰瓷讹诈的行为。在这起事件中,公安机关还应继续调查当事女子及其丈夫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让碰瓷讹诈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全社会为其埋单,方是维护文旅经济营商环境的可长可久之道。 -
王宝强被控“涉嫌欺诈”:莫让“碰瓷讹诈”行为劣化行业生态丨快评
这起事件也显示,国内文娱产业长期存在某种“碰瓷讹诈”式的劣化生态:一旦某个文娱产品爆火之后,某些相关市场主体就无视当初订立好的白纸黑字合同,意欲以种种方式再多吃多占。甚至于,本来完全与之无关的人也会想要来分一杯羹,比如在“黑神话·悟空”游戏大火之后出现的“抄袭疑云”,以及各种“知识产权流氓”事件,这是有违契约精神的,也会反向劣化文娱产业的生态。 -
提灯定损:“检查方式有悖常理”,万元赔偿也仅是“不合理”吗?| 快评
很多网友表示,该房东的做法实在是过于“奇葩”,再加上让很多人想起了租房退房时被房东以各种借口克扣押金的经历,这一视频引起了很多网民的共情,迅速火爆全网。 “提灯定损”与“车撞人”碰瓷有异曲同工之处。“车撞人”碰瓷中,车辆实际上没有碰撞行人,“被撞”“受伤”都是碰瓷人杜撰出来敲诈司机的。碰瓷已经被确定为诈骗、敲诈勒索行为,轻应受治安处罚,重则涉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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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规则谋利?开车碰瓷被判诈骗罪
仅仅3年多时间,刘某利用拐弯让直行“路权优先”的驾驶规则,先后故意制造56起交通事故,先后获被害人“赔偿”或保险公司“理赔”费用10万余元。 利用规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与前些年频频发生的行人“碰瓷”事件没有两样,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人撞车,另一个是车撞车。行人碰瓷已被认定为诈骗行为,开车碰瓷理应同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