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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程序正义、强势评委,国际电影节的奖项是怎么评出来的?
长期关注电影节的人,都会有这么一个共识:入围(相当程度上)靠实力,获奖(大多数情况下)看运气。 国际电影节上影片的获奖与否其实有着极大的偶然性,一些甚至是匪夷所思的因素会对评奖结果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
不应孤立看待“程序外辩护”丨法眼
评价“程序外辩护”,既要直面刑事司法的难点与痛点,也要进行具体分析并予以区别对待,尤其要避免陷入机械主义的窠臼,以至于忽略大众源自“朴素正义观”的诉求。 “程序外辩护”也有其限度和边界,如不得捏造证据、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对案件事实进行歪曲等等。 -
“红码”骑手列入行业“禁限名单”?良法美意也要程序正义
要想真正维护外卖快递行业的交通安全、保障各方利益,权责相符好过权责失衡,正向激励好过以罚代管。公权力若想约束骑手遵守交规,增进公共交通安全利益,还应评估“交通安全码”的适法性,谨慎评估类似的准从业禁止制度是否合理。 -
叫停国际生签证? “哈佛不该成为政治博弈牺牲品”
哈佛大学校长加伯在公开信中提到,哈佛“不会牺牲其独立性,不会放弃宪法赋予的权利”。 当特朗普政府从最初的削减经费演变成撤销国际学生认证(SEVP)时,它显然动摇了美国宪法的核心原则:正当程序(due process),而且正在突破学术自由与行政权力边界。 “这是一场涉及行政边界、程序正义和司法独立的深层对决。”“一个公平、自由的学术环境,不该成为政治博弈的牺牲品。” -
无臂男子乘地铁被要求出示残免卡: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争?| 快评
2021年(武汉)市政府推进民生实事“推进残疾人市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轮渡全覆盖”,9月28日首发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即残免卡)。武汉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推行的优惠政策对象相比之前的残疾人乘车卡有所扩大,在原有残疾人群实施免费乘坐市域内公共交通基础上,扩大到所有持证残疾人,即具有本市户籍的持有效期内证件的各类残疾人,以及非武汉市户籍的持有效期内证件和本市颁发居住证的残疾人。 -
高校拟聘教师公示亲属或师生关系:“举贤不避亲与徒”怎么看? | 快评
这则新闻既是一个检视高校聘任制度是否符合程序正义的契机,也足以让外界反思“学术近亲繁殖”的可能危害。 -
法院应该受理“文科歧视”案吗? | 法眼
从既有的司法实践看,“直接利害关系”通常指向的是特定个人,但也有指向非特定个人的情况。在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中,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将河南籍公民事实上全部纳入“直接利害关系”的范围。 在立案受理阶段,法院应当尽可能避免“未审先判”式的实体性审查;在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的前提下作出的实体性裁判,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 -
病中自曝配偶涉嫌司法腐败:岂止是家庭伦理狗血剧,涉及公共利益应调查丨快评
洪律师的自曝文提到的敏感事项,不可以轻心掉之。“律师从业期间与法官不正当交往,存在利益输送”涉嫌司法腐败,“打听秘密,请托说情”更是对程序正义的莫大伤害,恐怕早就侵害了其他案件当事人的利益,危害司法公正,损害法院的公信力;“借夫资源入读中科大MBA科创班”则有学术腐败的嫌疑,不得不令人审视其学位的成色。这些自曝涉嫌腐败的内容,有司应该进行调查,有问题不回避,没有问题也可以还当事人清白,以释众疑,以维护重大的公共利益。 -
法眼丨2021年民诉法修正草案解读:将便捷和效率嵌入程序正义
此次修法对相关程序作了重新配置,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为法院提供了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目前的修正草案还没有触及“调解前置”问题,由于“调解前置”的情况比较复杂,以后可以区别情况,通过单行法来解决。 即使因简化程序而带来司法不公的可能性,也可以通过提高法官素质、弘扬职业道德、严格程序操作、加强程序监督等方式降到最低程度。 (本文首发于2021年11月4日《南方周末》) -
保障当事人的律师权
一般而言,律师替当事人辩护,是为了取得报酬。某些律师宣称自己是为了“维护正义”,作为自我标榜或自我期许都可以,不过,在合法的范围内,额外关注程序事项,力图对法条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解释,为当事人争取优势与利益,这才是律师工作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