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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冤之路:“纵”与“枉”之争二十年
在不少法律界人士和受访学者看来,回望过去20年,无论是因真凶出现、利用DNA 技术彻底洗清的冤案,还是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的疑案,抑或是徘徊在再审程序中的悬案,在这些个案中,权利保障愈发成为纠正错案、监督司法的民意共识。 张飚认为,发现并纠正冤错案的办案人员若得不到肯定,对他们自身是一种埋没,也难以激励后来者。他建议,建立案件监督激励机制,让办案人员在审查监督纠正冤错案中获得成就感。 -
母子皆“罪”:17岁学徒工杀人疑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足印、作案工具尖刀都不能确认与于新建关联,且于新建有罪供述不稳定,认定他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足。 出狱后,于新建应聘过两家快递公司,都过了试用期,但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因有案底被劝退。 -
刑案“盲区”:为死者辩护
一审和二审中被告人死亡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应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查明被告人有罪,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主动启动缺席审判程序,多出于纠正错案的目的,审理后宣告原案被告人无罪。 “真凶再现”型的错案平反是一种审判监督程序,与刑诉法297条缺席审理程序有很大不同。 -
死不见尸的抢劫杀人案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诉,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 历经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法院均认定于建成有罪,判处其死缓。但被害人的尸体与作案工具从未出现,警方的解释是“被洪水带走了”。 那几年,他在报纸上看到聂树斌案、赵作海案等案件的报道,开始明白,现实中得以翻案的冤案,大多依靠“真凶现身”或“亡者归来”。 -
聂树斌之母张焕枝:“咱都往前看”丨不惑 2024
她和以前一样,还是喜欢看法治新闻,只是心态不太一样了:以前总想看看有没有出台什么法律或者政策,能帮助聂树斌的案子平反;现在,更多只是单纯地打发时间。 (本文首发于2023年12月28日《南方周末》新年特刊·不惑) -
申诉32年,八旬前律师刑期再减1年,无法申请国家赔偿
张军实际在狱中待了三年零五个月,此次改判有期徒刑两年。但专家、律师都认为,他无法为额外的一年多服刑期申请国家赔偿。 审判长是山西省高院副院长管应时,他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第二巡回法庭任职,也是聂树斌案、张文中案等“大案”的主审法官。判决之前,张军与管应时多次交流。 -
郑成月离世:因推动聂树斌案平反而广为人知
一个常见的场景是,只要是郑成月出现的地方,就总能见到拿着材料说自己有冤屈的申诉者。 谈到郑成月,聂树斌和王书金是避不开的两个人,而这都和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那起强奸杀人案有关。 对郑成月而言,聂树斌无疑是特殊的。但这种“特殊”,并不意味着全是好事——他曾多次对媒体提到,要是没有聂树斌案,自己理应有更好的发展。 -
84岁前律师,30年申诉路:再审审判长是聂树斌案主审法官
张军和同为律师的妻子接受村委会委托,与乡政府对簿公堂。后被以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21年1月,山西省高院认为“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提审。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官此次仍坚持对张军做有罪指控,只不过认为不是主犯,而是起帮助作用的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张玉环案平反为何花了26年?司法官反思冤案“隔代纠正”现象
聂树斌案的平反用了22年,呼格案用了18年,佘祥林案时间短一点,11年,那是因为有“亡者归来”。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同一代人的时间里解决呢? 张玉环案得到纠正,这26年中,司法系统内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在推动?他们是谁?面临哪些压力?怎么纠正的? 司法权与司法机关内部行政权的矛盾,其实是司法改革的主要矛盾,也是冤假错案“隔代纠正”现象不能根除的真正障碍。 -
聂树斌:平冤路上律师被迫“编谎”
案件再审时的主审法官、时任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胡云腾曾撰文说,该案的审理,创下了最高院指定异地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