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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郴州市委宣传部回应外界疑问
    “如果媒体来曝光,就把他们的照相机、摄像机砸了再说!”郴宣联【2004】1号文提出“四个不准”:在未经市纪委或市委宣传部的批准下,各单位一律不准接待市外媒体记者;不得通报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不得对外提供新闻线索;不得随意召开新闻发布会。 事易时移,郴办字【2007】1号文设“舆论监督奖”支持媒体开展工作,“欢迎常来郴州。”
    2007-12-18
  • 郴州市委宣传部回应外界疑问
    如果媒体愿意转交线索,他们既节约了工作成本,同时通过我们自己督办整改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如果媒体觉得采访报道的方式更好,我们当然会尊重他们的做法。
    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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