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加入会员
  • APP下载
  • 登录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7月1日起开征
    5月29日,财政部公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开征,标准为每吨持久性油类物质缴纳0.3元赔偿基金。赔偿基金对任一船舶油污事故的赔偿或补偿金额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
    新闻 2012-05-29 1评论
  • 关于南周
    南周品牌
    南周APP
    关于我们
  • 交流与合作
    善择云平台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南方人物周刊
    南方网
    南方都市报
    21经济网
  •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关注南周微博
  • 南方周末APP下载
    南方周末公众号
    南周知道公众号
    24楼影院公众号
    南瓜学堂公众号

 

广东南方数媒工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4120190002 ICP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50252号 网站备案信息:粤ICP备1301942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监督电话:020-87361587 | 监督邮箱:nfzm@infzm.com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8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