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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杀人嫌犯”郭尚仁蒙冤39年平反,计划用补偿款还债养老
一份终止侦查决定书,让郭尚仁不再“挂”在案中,摆脱了“强奸杀人嫌犯”的身份。他收到一笔补偿款,先用于还债。“现在还一笔,我们心里就敞亮一点,我们高兴,收钱的人也高兴,高高兴兴过年。”妻子高知花说,一家人终于可以抬头做人了。 -
村里盖起了18层住宅楼丨记者过年
要启动项目,就得先支付村民鱼塘和土地的补偿款,每亩每年1400元。资金从哪里来?后来,姑父决定自己垫资三百多万,一次性付清了村民5年的补偿款。 (本文首发于2022年2月10日《南方周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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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煮夫离婚获1.5万元经济补偿
据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通报的一起案例,家务劳动的价值如何测算有了新答案。2021年7月,王女士起诉离婚。李先生认为,自己作为“家庭煮夫”,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为家庭付出了应尽的义务,离婚应当得到经济补偿。法院审理后准予双方离婚,支持李先生诉求,并综合王女士经济收入情况及当地生活水准,判决王女士给付李先生补偿款1.5万元。 -
“老祖宗留下的房子,被人抢走了”—— 陈寅恪祖宅开发风波
“陈家大屋的炊烟百年不熄,一直延续到现在。”这座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走出了影响中国近现代政治、历史学界的“陈门五杰”,其中最为公众所熟知的便是国学大家陈寅恪。 陈丰贵骄傲中难掩失落,近十余年的开发,陈氏后裔搬出了祖宅,而又遭遇二次搬迁。“是被迫的。一是补偿款给得太低,另外用了‘流氓’手段。” 陈小安解释,拆迁安置坚持“四个满意”原则,安置补偿会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只会给村民带来好处,“老百姓只会在这个上面收益,只会赚钱”。 “陈家大屋项目,号称是要弘扬书香文化、人文精神,但是开发过程与陈家大屋代表的文化、精神是背道而驰。” (本文首发于2020年9月10日《南方周末》) -
记者手记 | 没拿到“好处费”的队长
在我写的《天上“掉”下补偿款》(详见2019年7月4日《南方周末》)一文中,刘文彩是采访对象之一,他并非报道中的核心人物,但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 -
天上“掉”下补偿款:征地悲喜剧,16年糊涂账
意外之财没能给这两位农民带来幸福,相反让他们陷入各种麻烦中,拿到补偿款没多久,两人相继去世。 -
一个数字错误 让国家多付近200万土地补偿款
“作为一名拆迁评估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把关,就审核签章通过了,导致土地性质定性错误,给国家造成192.91万元损失。由于工作作风不实,酿成了大错,我深感愧疚。”宁波中升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王朝良在收到宁波市鄞州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决定书时忏悔道。 -
云南晋宁:“2500万征地补偿款去向不明”不属实
针对媒体“云南晋宁超2500万征地补偿款去向不明”报道,晋宁官方10月21日回应称,征地补偿款均已全额发放到位,不存在被侵占和挪用的情况。同时,昆明纪委称个别媒体报道失实,昆明市纪委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该媒体采访,也没有就此做过任何表态。 -
“现在的钟鼓楼,和以前不一样了”
地理上的钟鼓楼,位于北京城传统的中轴线的最北端,是古代的报时中心。拆,还是不拆?居民、政府和古迹保护专家,正形成一个微妙的三角。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曾一智有时理解这些居民,但有时,又难抑愤怒,“在这么高额的补偿款前怎能不动心呢?” -
实德如何掏空大元股份
5年间,徐明仅动用不到3亿的资金,就在大元股份身上获利超过18亿元,回报率超过500%。2001年,实德把土地资产高价卖给大元股份,从上市公司套取近亿元利润。8年后,这块土地增值数倍,实德再次通过关联交易,低价把土地买回,并获取巨额的政府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