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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女友未果反杀害发小:凶手被鉴定“边缘型人格障碍”,一审获死刑
据被害人姐姐介绍,徐某认为,造成自己人生不幸的起点是炮仗,直接原因来自被害人。“就是出事前一天,我弟弟去岳阳玩,没有带他。” 最终鉴定结果为“边缘型人格障碍”,认定其负完全刑事责任 。 -
华人留学生迷奸背后:加密群里的“经验交换”与预告作案
目前,“德国高级驾校”的8人群中,有1人自杀身亡,5人被起诉,其中3人的案件已结束一审。量刑最重者获刑14年,最轻者为5年9个月。 在判决书中,法官多次写到“被告人组合使用的镇静、麻醉药物剂量很高……足以导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明知这一点,却放任被害人可能死亡的结果发生”。 -
一起“自陷险境”式杀人疑案
法院:被告人故意将载有被害人的车辆开入数米深的湖中,在车辆完全淹没前,自己从主驾位侧窗爬出,成功逃生。被害人虽从副驾侧窗爬出,仍溺水身亡。 一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作案手段展开激烈辩论。根据既有证据条件,法院最终认定李洪旭杀人,主要靠言词证据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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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岚:研究法律的我是如何读懂《红楼梦》的
感谢南周给我这样一个机会,能和几位优秀的作家同仁一起来分享我的创作感受。我在大学里教一门很冷门的课,叫中国法制史。我也是一个《红楼梦》的虔诚的读者。我阅读《红楼梦》的历史应该有30年以上。曾经有一度,红学出了什么学说,我都要去浏览一下。我沉迷在其中不能自拔。我会跟着他们一起去思考,这个《红楼梦》写的到底是曹家的故事,还是别的什么人家的故事。大概在十年以前,我开始在大学里边教中国法制史这门课。我翻阅了很多大清朝的司法判例和案卷。我看到了很多女性被害人的生命故事。有一天,我忽然觉醒了。我在那一天忽然意识到《红楼梦》不可能讲的是哪一家人的私人的体验,它也不可能仅仅是要描述几个少男少女的婚恋悲剧,它要讲的是一个大时代之下女性群体的命运。 -
三人抢劫杀害摩的师傅,三十年后落网受审
李某平被捅了八十多处。“特别残忍,所以一直以为是仇杀。”被害人女儿李娟说,仇杀的判断也影响了警方的办案方向。 “这么多年,我没睡过一个好觉,这也算是解脱了。”落网后,郑某某向警方说。 “我妈的人生都被毁了,我们家的命运被改变了。” -
裁判文书隐名系“部分法院自行决定”:最高法要求整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明确,裁判文书上应当隐名处理的对象,仅限于三类情形: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男子毒杀儿女案开庭,“离婚原因对量刑影响有限”
“婚姻中的女方过错,如果符合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可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但在杀子这种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中,该情节对量刑的影响通常有限。” “男方虽被认定为应激障碍,但对杀害子女的性质和后果有清晰认知,仍能控制自身行为,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死不见尸的抢劫杀人案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诉,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 历经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法院均认定于建成有罪,判处其死缓。但被害人的尸体与作案工具从未出现,警方的解释是“被洪水带走了”。 那几年,他在报纸上看到聂树斌案、赵作海案等案件的报道,开始明白,现实中得以翻案的冤案,大多依靠“真凶现身”或“亡者归来”。 -
“迷你恶势力”案重审,一成员被另案处理却未立案
原一审庭审中,辩护人曾申请被害人作为证人出庭,被一审法院拒绝。但二审法院曾通知6名被害人出庭。二审庭审笔录显示,6名被害人表示自己未被强迫。 与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同,恶势力没有具体的罪名,也没有单独的刑罚适用。那么,一旦被认定为恶势力,会对被告人产生何种影响? -
“山东入室抢婴案”不追诉买家,寻亲家属再呼吁“买卖同罪”
被害人家属一方已提起申诉。除了不认可已过追诉时效的结论,他们还认为,买家部分参与了拐卖行为。 当前,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最高法定刑为三年,追诉期限为五年。律师建议将最高法定刑提高至五年,则可将追诉期限延长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