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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 起诉书中指控事实的边界:从北大学生雇凶杀人乌龙事件谈起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应当按照法律构成要件,来组织自己的文书结构,填充对应的案件事实,而不能逾越边界,引入虽与案情有关但是与案涉法律要件无关的生活事实。 (本文首发于2021年8月26日《南方周末》) -
200万雇凶杀人,遭层层抽水转包!结局来了!
10月17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宁“雇凶杀人案”终审宣判。南都记者从该法院获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原审6名被告人两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2018年重审曾判6被告人无罪。 -
“超生”少年弑父计划
因为担心影响仕途,父亲让超生的儿子只能生活在阴影里。这个少年“流浪者”除了偶尔被接回周口外,在郑州独自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尽管姐姐待业在家专心照顾他的生活与学业,他仍说:“家里对他像一条狗。”“我对任何人没有特殊感情,没依赖感,包括父母。我想把他们杀了然后吃掉。” -
河南某法院院长及女儿遇害 警方称其子雇凶
5月12日凌晨,河南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原鹿邑县法院院长高某在家中被害,一起被害的还有他的女儿。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工作人员透露,高天峰的儿子就读于漯河某高中,由姐姐陪读。由于姐姐在陪读期间管的严,其遂雇佣两名网友将自己的父亲和姐姐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