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刚老鼠仓操作细节公布 日前,证监会公布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韩刚“老鼠仓”案情细节。根据证监会通报,自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8月21日,韩刚利用职务便利及所获取的基金投资决策信息,与妻子史某等人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共同操作韩刚表妹王某于招商证券深圳沙头角金融路营业部开立的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共涉及“金马集团”、“宁波华翔”、“澳洋科技”、“江南高纤”等股票15只。 “老鼠仓”基金经理首次被移送公安机关 “韩刚将是首例涉嫌违反《刑法修正案》(七)第180条第四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