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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恶势力”案重审,一成员被另案处理却未立案
原一审庭审中,辩护人曾申请被害人作为证人出庭,被一审法院拒绝。但二审法院曾通知6名被害人出庭。二审庭审笔录显示,6名被害人表示自己未被强迫。 与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同,恶势力没有具体的罪名,也没有单独的刑罚适用。那么,一旦被认定为恶势力,会对被告人产生何种影响? -
刘汉等五人被执行死刑
2015年2月9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的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 -
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5月23日上午,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汉、刘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受贿罪强奸罪成立
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被圈定的“黑老大”到底有多黑?
一个在村里人看来只是个赌场混混的农民,在一起斗殴事件后,被认为是当地“首恶”,并被处以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重罪。 -
文强涉黑案重庆开审
2月2日,重庆“打黑大审判”进入黑恶势力“保护伞”审判阶段,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重庆六大“黑帮”“保护伞”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
谢才萍涉黑案一审结束
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件15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结束一审庭审。谢才萍“涉黑”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8项罪名。 -
文强被捕
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重庆市纪委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日前被警方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