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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万余条婴幼儿信息遭窃:被黑的“某新生儿信息网站”为何能掌握这些信息? | 快评
在现实中,除亲生父母之外,掌握婴幼儿个人信息的有且只有医院、卫健委和上户口的公安机关。如果不是亲生父母主动泄露的话,这三类机构就是最大的嫌疑者。2017年,四川警方就曾侦破一起新生婴儿信息倒卖案: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下载新生婴儿数据50余万条,贩卖数万条。因此,“监守自盗”,才是婴幼儿个人信息最大的泄露之源。 -
网络实名制,在争论中从“幕后”走向“前台”
从各大平台已发布的公告信息不难发现,头部自媒体前台实名制已成必然。“这次没有标准的、明确的执行文件,各个平台只能基于各自的平台属性和既往的审核重点,摸索推行。” 王四新解释,由于大V往往拥有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且不乏背景复杂、目的多样的,“前台实名制有利于这些大V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风险意识、规范他们在网络空间的行为”。 “前台展示什么样的个人信息,区别还是很大的。”朱巍举例,比如一个医生大V,披露其是某科医生,可能会比披露所在单位和职务信息更能减少网暴的发生。 有关实名制的担忧中,一个议题贯穿始终:网络实名制会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相关部门也在强化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
数据安全榜:守护你的数字财富,哪家金融机构的金盾更坚固?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从四个维度设置了八项二级指标,并根据各指标重要性差异分别赋予子项不同权重。 金融机构数据安全榜显示,工商银行位列榜首,中国银行、中国人寿和农业银行位于第二梯队。 专利数量方面,国有银行专利数量普遍高于股份制银行和保险公司。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平安的相关专利数量共119项仅低于工商银行的259项。仅此项指标,中国平安位列整个榜单第二名。 -
宾馆不得强制“刷脸”,守护“人脸安全” 有了最小存储原则
2023年8月8日,国家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新规向社会征求意见。新规提出, 除非法定条件或者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不得保存人脸的原始材料。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了六千余件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如何确保国家机关进行采集人脸信息是严格限定在履行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范围内,可能还需要更多的细化规定。” -
新冠“乙类乙管”之后,各地健康码都应尽快停用并彻底销毁数据丨快评
健康码系统中存储了海量的个人信息,其中大部分都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敏感信息,应该受到严格的保护,只有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收集并使用,而使用目的完成后,应该将数据立即销毁。 -
打骚扰电话、发垃圾短信要支付精神赔偿:司法当有力为个人信息保护撑腰丨快评
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对用户拨打促销电话的某通信公司除了要停止侵权之外,还要赔偿3000元精神损失费。让垃圾短信、电话的受害者能够低成本地发起诉讼、获得赔偿,法院系统应该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的作用,让受害者能够快速方便地提起诉讼,并保证各地法院都能按照典型案例所确立的原则快速裁判。 -
通信行程卡今日下线:三码退出使用后数据应尽快全部销毁丨快评
疫情三年,几乎每个中国人都有健康码。小小二维码背后,是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每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甚至人脸、指纹等信息,每一次核酸检测的结果、每一次查询行程卡获得的位置信息、每一次出行扫场所码所记录的场所信息,大数据分析所获得的行踪轨迹,都被储存在了健康码系统里。而这些信息,有很多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敏感信息,应该受到严格的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当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当健康码在疫情防控中的使命结束,健康码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也应该彻底删除。 -
银行储户被赋红码背后,谁在“码上加码”?
自5月底开始,储户群内有人发郑州车站、河南银保监局等地的场所码照片,建议大家可以扫码登记个人信息,让有关部门认为储户们仍在郑州反映情况,尽快解决无法取款的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在储户被赋红码的事件中,相关职能部门明显超出了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和限度,侵害了个人信息权益。 早在2020年2月,中央网信办就出台过《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规定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车外监控数据禁止外传?应平衡个人信息保护和社会正当需求丨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2年4月7日《南方周末》) -
“信息裸奔”时代,个人隐私从何谈起?
希望数据搜集者能够明确告知用户搜集信息的用途和使用时间,并通过反馈机制赋予用户检验新数据信息使用情况的权利,而绝不能依赖于“隐私政策”的简单告知。同样,大数据羽翼下的算法预测,对用户“现在”和“将来”的监视应该设定范围,防止数据搜集者对个人信息的过度解读,以保障公众的信息安全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