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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生考不上985被家暴,强制孩子考名校算不算精神暴力?
近日,最高法披露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16岁女生吴某因未考上985大学被父亲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长的名校焦虑不难理解,可脱离实际盲目复读,更容易挫伤孩子对未来的信心。 除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当地公安、妇联、居委会等机构也可以代为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保护无须依托于家暴诉讼。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以专业性破解“家事论”:反家暴社会组织在路上
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家暴案件的处置往往以受害者的妥协为代价,“批评教育”成为针对施暴者的常用措辞。但是,调解不等于调和,“双方过错的相互抵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暴问题。正因为隐秘的家庭暴力受到社会观念的牵制,反家暴更应该得到专业的服务与支持。 -
把丈夫打得鼓膜穿孔事出有因?反家暴不能搞双标
为了维护妻子打丈夫耳光的合理性,找“事出有因”,这种逻辑是危险的,因为丈夫家暴妻子,往往也“事出有因”,这能构成家暴的正当性吗? -
一个反家暴小程序,5天里的1.3万次使用
“她们内心深处可能不愿意相信自己会受到家暴,同时她们更有可能去想象‘我能改变他’,活在这样的一个幻想中。” 逃跑是家暴受害者能做的勇敢但无力的决定。它可能是美好新生活的起点,也可能是战战兢兢的“逃亡”生涯的开始。 2022年,邵齐齐已经申请到6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且基本在三天之内走完法律流程,最快的一次只花了六个小时,“这方面的进步非常大”。 “比起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家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家暴中,我们能做的事更有限。” -
两会公益观察丨反家暴的背后:并非选择离开与否,而是需要重建生活
在“万家无暴”项目创始人万飞投身于反家暴事业的这些年,对受害者被家暴后的绝望与恐惧感同身受,“受暴之后的受害人往往非常急需一个安全的容身之地,他们所遭受的心理恐惧是无法想象的。” 医疗支持、生活保障、特殊照顾、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还有成因极其复杂的生存困境,“当受害者还有孩子、老人等需要照顾时,受害者很难将全部精力用来解决家暴及后续的生存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安庭在提案中点出了问题所在,而这些都需要有人来做。 反家暴的背后,不是受害者选择离开家或者不离开,而是需要一个重建自己生活的机会。 -
被丈夫当街暴打却谅解背后:反家暴谁来当“娘家人”?
如果无法获得来自娘家人的支持,女方面对男方的欺负,可能话语权更弱小。对独生子女来说,一旦父母衰老无力,又无兄弟姐妹的帮衬,这种支援的可能性更小。没有孩子撕破脸还容易些,有孩子撕破脸就难了。这个时候谁来充当“娘家人”的角色呢?最好有关系亲密的堂兄弟姐妹或表兄弟姐妹或好友出头才好。当然让社区基层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介入也是一种选择。如果遭受系统性家暴就不应该忍受。 -
快评|福建农妇被丈夫殴打昏迷60多天,可为遭家暴的成年人也建“强制报告”制度
现行反家暴法只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通常是未成年人)受到家暴或者疑似受到家暴的情景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有必要对遭受家暴的成年人也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以便负有反家暴职责的机构更及时、更积极主动地介入家暴案件,帮助家暴受害人。 -
冒着入狱风险也要离婚反家暴,一千多年前的她,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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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自杀案将对精神虐待案件起指引作用:对话受害人代理律师
从直接的法律规定来看,牟某某确实不太符合刑法中虐待罪的犯罪主体。但是从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来看,结合最高法一些司法判例,我们认为是可以构成广义的家庭成员关系,视为家庭成员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这个案子确实是有一定争议,跟以往的传统(犯罪)不一样。到底最后怎么定,可能将来对类似案件起到一个指引的作用,所以办案机关也会比较慎重。 -
“庇护者”褚俊秀:我在反家暴妇女庇护所,我见过1196名受害者
12年间,褚俊秀见过很多被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有人衣着光鲜、身份体面,但被衣物遮蔽的皮肤却青紫一片;有人被丈夫打成骨折,却担忧影响孩子的前途不敢报警;还有人在被丈夫打出家门后无处可去,带着孩子三番五次来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