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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猥亵男婴案”:警惕身边潜伏的恋童癖丨快评
不难想见,容易实施性侵/猥亵未成年人乃至婴幼儿的人,往往集中在保姆、医生这些易于接触儿童的“高危”职业,恋童癖人员也容易向这些职业“集聚”。国外爆出的性侵/猥亵儿童案件里,最广为人知的恶魔也是教堂里的黑衣牧师,原因也在于此。毕竟,神职人员无论是在教堂里接触唱诗班的儿童,还是与受洗入教的儿童单独相处,简直是太过“方便”了。而就犯罪地点而言,儿童集中的福利院、托育中心、学校、医院也是案件高发场所。 -
猥亵儿童终身禁业:多地宣判“第一案”
依据刑法规定,禁业时间多是三至五年,此次强调终身禁业,是一大突破。 根据一项对2006-2016年9070名性犯罪人员的再犯罪统计发现,10年中有1176人再次实施性犯罪,整体再犯率为12.8%,其中猥亵儿童的性犯罪再犯率为12.67%。 -
从业禁止:令严重犯罪者终身绝缘于学校工作,为全国儿童高筑安全墙丨快评
就拿性侵来说。校园尤其是幼儿园与中小学是未成年人富集的地方。恋童癖是以一定比例存在于人群,他们魔爪伸向的对象是儿童,后者心智不成熟,也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如果校园不设防,恋童癖一定会向学校富集,从而其在教职员工中的比例要远远大于在人群中的比例。所以建立教职员工入职筛查制度与从业禁止制度,有利于挡住潜在的恋童癖、性侵犯进入校园,从而保护儿童。 -
找回被剥夺的力量——专访斯坦福性侵案受害者香奈儿·米勒
“如果你是唯一一个坚持己见的人,你大概率会觉得自己疯了,而当大多数人都这么想(觉得你疯了)时,受害者就更容易保持沉默”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
五岁女童被侵仍未脱险,170份裁判文书揭儿童性侵案秘密
受害女童父亲表示,现阶段已不需要筹款,医院、政府会提供一定帮助。 微博评论中,受害者讲述自己在童年时受到侵害的往事,“悲伤”“恶心”“心疼”“泪目”提及近百次。 从170份裁判文书中可以看到,儿童性侵案件呈逐渐增长的趋势,熟人关系占据大多数,49%的案件判刑在五年以下,13%的案件判刑五年以上。 -
我们的文化依旧“谈性色变”——性侵儿童犯罪中的五个问题
2020年5月18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与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其中显示: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受害人仅4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曾表示,性侵害案件隐案比为1∶7,这意味着一起性侵儿童新闻曝光,或许七起案件已然发生。 -
性侵儿童案件,罪与罚的争议 ——韩国作家孔枝泳透视“熔炉风暴”
“被告判处轻刑,并得以缓刑,翻译成手语的瞬间,法庭内充满了听觉障碍人士发出的惊呼声。” (本文首发于2020年6月25日《南方周末》) -
独家对话萧芳芳:再晚一点封刀, 到处去做宣传,会把我累死
这些年萧芳芳减少了公众活动,偶尔出现都与护苗基金有关。“最闹心的是网上色情资讯泛滥,造成更多儿童被性侵的陷阱……性教育最好是从幼稚园开始就纳入学校的常规课程,社会的法例也得跟上” -
学校门口被摸胸及时报告,小学女生的反应值得赞赏
十多岁的女童在被摸胸后知道这是严重的侵犯行为,会很快报告老师和家长,其自我保护意识之强,令人赞赏。这是儿童防性侵教育的成功。 -
公开性侵“黑名单”遇冷 多地保守试验从业禁止
质疑者:公开性侵害犯罪人员信息有违“一事不二罚”原则,性侵儿童的罪犯服刑期间已受到了法律惩戒,待其出狱后再公开其个人信息容易让人联想起现代版的“黥刑”(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 支持者:从儿童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出发,公民的部分个人隐私权应该做出一些让渡。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与信息公开相比,从业禁止是更保守的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