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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猥亵男婴案”:警惕身边潜伏的恋童癖丨快评
不难想见,容易实施性侵/猥亵未成年人乃至婴幼儿的人,往往集中在保姆、医生这些易于接触儿童的“高危”职业,恋童癖人员也容易向这些职业“集聚”。国外爆出的性侵/猥亵儿童案件里,最广为人知的恶魔也是教堂里的黑衣牧师,原因也在于此。毕竟,神职人员无论是在教堂里接触唱诗班的儿童,还是与受洗入教的儿童单独相处,简直是太过“方便”了。而就犯罪地点而言,儿童集中的福利院、托育中心、学校、医院也是案件高发场所。 -
我们的文化依旧“谈性色变”——性侵儿童犯罪中的五个问题
2020年5月18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与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其中显示: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受害人仅4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曾表示,性侵害案件隐案比为1∶7,这意味着一起性侵儿童新闻曝光,或许七起案件已然发生。 -
公开性侵“黑名单”遇冷 多地保守试验从业禁止
质疑者:公开性侵害犯罪人员信息有违“一事不二罚”原则,性侵儿童的罪犯服刑期间已受到了法律惩戒,待其出狱后再公开其个人信息容易让人联想起现代版的“黥刑”(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 支持者:从儿童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出发,公民的部分个人隐私权应该做出一些让渡。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与信息公开相比,从业禁止是更保守的一种选择。 -
幼弱花朵 铁腕呵护
对于涉嫌性侵儿童的人,不管这些人是不是恋童癖,不管这些人有如何抑制不住的本能,把罪恶的手伸向儿童是不可原谅的,应对这类人进行定点打击。对性侵害犯罪,除了严厉刑罚之外,应建立人人可查询的全国统一数据库。在这方面,美国有梅根法,中国慈溪与淮阴等地也有试点。建立性侵害犯罪全国统一数据库,每个人都可查询,限制这些人的从业、居住与活动范围,让这些曾犯罪者不敢犯罪、不能犯罪,也让内心跃跃欲试者不敢以身试法,让他们知道一旦把脏手伸向儿童,就再也没有岁月静好了。这既有利于管控性侵犯罪的存量,也有利于抑制性侵犯罪的增量。 -
最高检检察长首次列席最高法审委会,讨论的强奸儿童案改判了
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办案指导。该批指导案例分别是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骆某猥亵儿童案以及于某虐待案。 -
化学阉割:挥向儿童性侵的利器
在利害权衡之下,目前有不少国家采纳了化学阉割以惩治儿童性侵犯罪。2009年,波兰通过了对儿童性侵者强制化学阉割的法案,适用于任何强奸年龄不满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罪犯。2011年,韩国通过法案,规定法官可对性侵未满十六周岁的罪犯处以化学阉割,是首个引入化学阉割的亚洲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