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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网约车的味道?当摒弃许愿思维,勿要求全责备
在社会生活领域,只要涉及众人之事,任何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不是靠一声呼吁、一纸命令就能解决。摒弃许愿思维,回归成本收益逻辑,这是成年人需要具备的思考素养。 -
最高法:近期4名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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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百出的“秦朗丢作业”闹剧:复盘一个段子的失控链条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小学生把寒假作业“丢”在异国他乡的卫生间里,结果仍被“热心的成年人”万里迢迢送回这个段子,编得相当高明,也显示出在数字化经济时代,网红对网民的心理特点和浏览偏好拿捏之精准。 -
震慑未成年人犯罪,可考虑“恶意补足年龄”规则 | 快评
刑罚的意义,不仅在于事后的惩罚,更重要的是事先威慑,让心怀不轨者不敢犯罪,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而法律的威慑要取得好的效果,需要两点,一是越线的后果和惩罚是确定、严厉的,二是底线要保持模糊,让对方不清楚底线到底在哪里,从而尽可能远离底线区域。如果有明确的底线,那很可能会鼓励对方在底线的另一边肆意妄为,甚至故意挑衅,而法律却对他无可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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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
因与相亲对象发生性关系而被判强奸坐牢3年的河北滦南人邸某,近日拿到了57万元国家赔偿。对邸某来说,冤案终于告一段落,但同时也证明,当初的有罪判决是错误的,是冤案。 从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该案一审判决看,判决书所列十多项证据,除女方的说法外,没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女方意愿的。男方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疑点,都没有被采纳。唐山市中院的再审宣布邸某无罪,充分证明当初的判决是错误的。 事实上,女性引诱男方发生性关系再以报警强奸威胁敲诈的“仙人跳”案件也不少见。日前最高检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个犯罪团伙就让团伙中的未成年女性以假装醉酒、无处可去等借口引诱男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再敲诈勒索。该团伙在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手段作案8起,其中4起共敲诈勒索23.7万元,实际获赃款8.7万元,还有3人被错误立案后拘留、逮捕。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回到邸某案,相关部门应该追查公检法三个环节中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办了错案,用纳税人的钱赔偿冤案受害人就了结,责任人却不用负任何责任,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就失去了意义。 -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件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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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醉酒死亡事件,同桌饮酒者有无责任?劝酒应看有无物理性强迫 | 快评
若是从“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负其责”之原则出发,对所谓劝酒行为,是应该做进一步解析的。开席,有人提议大家一起干一杯,算不算劝酒?口头上的劝酒,如说一段祝酒词,然后要求两人干一杯,算不算劝酒?碰杯之后,说“感情深,一口闷”,或说“我先干为敬,你随意”,算不算劝酒?这些是酒席上常见的场面,逻辑上当然算劝酒,但要求劝酒者承担被劝酒者醉酒死亡的责任,是很苛刻的。因为被劝酒者是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喝与不喝、喝多少,最终是由他本人决定的。至于说“盛情难却”或“抹不开情面”而不得不喝,其实内心不想喝,那并不是物理性的强迫,不能界定为“强迫性劝酒”。 相对而言,灌酒则是物理性的强迫,被灌酒者若出现身体状态,要求灌酒者负责是合理的。 -
展车再现失控撞人:为何总是新能源车?该如何界定责任?
被撞伤的人员中有位未成年人,一位身穿绿衣的男性使劲敲打事故车辆的门窗,怒吼道:“你想干嘛,你撞到我儿子了!” 一名前销售顾问称,大部分新能源车进入和退出展车模式都需要配合钥匙操作,“钥匙是关键”。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车无需钥匙插孔操作,采用感应方式,“只要钥匙在身上,车辆就能感应”。 在律师李斌看来,这类事故中车企的责任是第一位的,特殊情况下能证明参展人、驾驶人确实存在比较严重的过错,不排除后两者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
青海一小学生从楼梯坠落重伤:应更重视校园设施设备安全 | 快评
中小学校是未成年人密集活动的场所,校园安全是必须格外注意的。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对中小学校的建筑、设备等都作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以确保校园设施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