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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子14年,人贩子判5年”,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拐骗拐卖儿童处同等刑罚
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高艳东认为应当慎重考虑:拐卖行为是将儿童作为商品,以牟利为目的,在拐卖过程中可能伴随虐待、伤害等行为,而拐骗行为多出于收养的目的,后续加害行为显著少于拐卖。 专家建议,拐骗儿童罪应当增设严重情节的加重刑罚规定,出现严重情节时,提高拐骗罪量刑标准。 -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公安机关又发现其他拐卖儿童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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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出生证明牵出案中案,被吊销执业证书者还可以行医吗?
10月6日,湖北一医院被举报倒卖出生证明引发社会关注。 涉事医院院长叶某曾在2010年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获刑,13年后叶某却变本加厉。倒卖出生证明可能涉嫌帮助拐卖儿童,量刑可至死刑。 现行法律已经提出了医师终身禁业的可能,但在实践中仍需更为细致和切实可行的标准。 -
人贩余华英获死刑,受害家庭:“几十年的辛酸,终于清楚了”
余华英共拐卖儿童11名。贵阳中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亲生家庭与养育家庭关系复杂,有些被拐孩子难以应对,没能接受认亲。“但我们都感谢妞花,因为她报案,我们才找回亲人。” 桑英高兴的是,人贩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难过的是父母已逝,姐妹俩经历的苦难无法抹去。 -
人贩子余华英一审被判死刑,曾拐卖儿童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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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余华英被判死刑:拐卖11名儿童,还卖过亲儿子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于2023年7月14日,在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日庭审中,余华英对许多作案情节表示“不清楚”“记不到了”。但11名儿童所涉及的8个家庭,历经漫长而绝望的寻亲,有的还因此分崩离析,伤痕难以抚平。现将旧文重发,以资读者参考。 -
律师称“拐卖儿童的‘梅姨’落网”?广州警方:正核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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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的“疯狂”寻子路:送养三孩反悔,举报公职丈夫
大夫做完B超告知他们,孩子已经这么大了,引产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丈夫又坚决不同意留下第三孩,兰叶欣只得答应,生产后让别人把孩子抱走。 “抱走两年,抚养到这么大,你现在又往回要了。卖出去东西,往回退了,这不是有病?”自称周建叶友人的女子在电话里指责兰叶欣出尔反尔,“人家都抚养得有了感情了。” “我这不犯法吗?”兰叶欣自首时询问警官。在律师张少星看来,此事是拐卖儿童还是事实收养,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周建叶给了那笔5.1万元的“营养费”。 (本文首发于2022年1月20日《南方周末》) -
快评丨被拐孩子找回,如何追究拐卖者、收买者责任?
拐卖儿童对被拐儿童的家庭造成巨大而且持久的伤害。对收买儿童者依法进行打击,才能杜绝买卖儿童的罪恶市场。但法律的模糊之处,却可能妨碍对收买儿童者的处罚。 -
该不该对儿童拐卖案中的“养父母”讲人伦?
人间重人伦,这是好事。但应该强调的是,人伦针对孩子和亲生父母或合法收养的养父母等真正的父母。对于人口买卖,唯有拿出法律的制裁,追究买卖人口犯罪中每一笔欠账,除恶务尽,以捍卫最基本的公平正义,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人,才是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