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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40年:为“法治中国”铺路
40年的司法改革,以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和法官职业化为主线。 -
深圳盐田法官职业化改革样本
作为首批四个试点市,四个月前,深圳已启动法官职业化改革,并在职业保障方面“破题”。深圳样本或可参考:在当下,法官待遇能有多高,改革得花多少钱。 -
法官担有限责任方能享职业尊崇
从横琴司法改革,许多人读出了保障法官独立审判权,读出了法官职业化,看好法官将成为既专业又体面的职业,这些都不错。不过,必须认识到,横琴模式只是目前司法系统下的一种局部调适,远没有定型,不能视为司法改革的终点站。 -
“让每个法官独立审判”
北大教授陈瑞华认为,最近这两年,司法改革走入了一个误区,过分强调司法的社会化,过分强调司法的和谐价值,这本身有其合理之处,但不能因此偏离了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因为司法改革总体方向还是要专业化、精英化,同时保障法院尤其是合议庭的独立审判权。福田法院改革算是近年来一个难得的改革,有一些新意。